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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关于2017年县(市)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批复》(明委组综〔2017〕14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尤溪县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17〕269号)和《中共尤溪县委组织部 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尤溪县2017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的意见》(尤人社〔2017〕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2017年尤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本次共有53个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19名(含党群事业单位1名),各单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在尤溪县人事考试网(http://www.smrsks.com/yx)向社会统一公布,详见附件《2017年尤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5日至1999年8月5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具体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本通告所述“应届毕业生”是指2017年度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考生,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2.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方可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3.报考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签章认证的劳动合同或考生社保缴费凭证等),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5日。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17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护理、助产岗位,已通过2017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考生,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考试合格的结论,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5.招考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专门面向参加省、市统一组织实施的在我县服务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和大学生村官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7年9月30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招考。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5日至8月11日。
(二)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该岗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个别岗位招聘人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研究生、紧缺急需专业岗位和专门岗位不受1:3比例要求限制。不开考和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公布。
(三)有关要求
1.招聘岗位查询。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2017年尤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报考者可登陆尤溪县人事考试网(http://www.smrsks.com/yx)查询。
2.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者应于2017年8月5日8:00至2017年8月11日18:00,登录尤溪县人事考试网(http://www.smrsks.com/yx)的“报名导航”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
3.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医疗卫生部门招聘岗位由尤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资格初审,其他招聘岗位由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从8月5日8:00起至8月12日18:00止。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登陆尤溪县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8月13日下午18:0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
4.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于8月6日上午8:00至8月14日下午18:00前,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80元(报考者须在缴费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对于报考岗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条件而被取消的报考者,银行将于笔试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其已缴纳的报名费。
5.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完成缴费的报考者,应于2017年8月28日—9月1日登录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因填报虚假信息获得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照片应为*.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2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份。上传照片后,可直接在页面上看到上传照片的效果,确定无误后需点击“确认使用本照片并提交”。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着制式服装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4.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报考有 “其他条件”要求岗位的考生(如工作经历、生源地、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在报名系统中的“其他条件”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5.属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及农村“二女计生户”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有关考务费用。此类考生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后的一周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调配股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农村“二女计生户” 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计生部门出具的“二女计生户”证明。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1.本次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免笔试岗位采取专业知识面试的形式择优聘用,面试成绩暨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免笔试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超过1:3的,则需参加统一笔试,按1:3比例进入面试。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笔试均只考一个科目。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考《医学基础知识》或《护理专业知识》。各岗位的笔试科目在报名系统和《岗位信息表》的“笔试科目”栏中均有标注。考试时间12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短信、试题及答案等,均与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2017年9月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4:30--16:30考《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笔试考场设在尤溪县城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4.加分办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应在9月4日至9月6日(正常上班时间)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相关有效证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将在尤溪县人事考试网公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1)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具体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人员报考县属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
(2)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其中,在最后一学年(正式毕业前)入伍并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退役士兵,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3)曾以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专门岗位或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各类加分。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尤溪县人事考试网(http://www.smrsks.com/yx)发布,具体发布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6.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和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