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 进入华安县2016年11月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围体检的考生,请于2017年1月10日(星期二)上午8:00到华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同西路1巷1号原华丰中学)集中,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聘用。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做到:
1、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1寸照片一张、一支签字笔准时到达,预交体检费500元(多还少补)。
2、1月9日(星期一)晚8:00后不得进食。
3、迟到或不来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考生应统一行动、服从组织安排,若违反纪律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结束后再补检;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已怀孕的考生可暂缓参加体检,须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于2017年1月9 日上午下班前将相关材料送达华安县人社局402室。
联系人:詹淑女 联系电话:7363015
华安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