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公局发〔2016〕3号)以及《关于下达2016年度全省政府系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计划的通知》(闽公局发〔2016〕6号)文件精神,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合格,批准录用黄丹妮等10位同志为你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具体名单如下:
丰泽区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黄丹妮
丰泽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洪宝宝
丰泽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章倩云 陈泽强
丰泽区水政监察大队:杨培坤
丰泽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陈海燕 刘晓健
丰泽区环境监察大队:杨梓馨
丰泽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陈颖冰
丰泽区社会经济调查队:何宏宇
原标题: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批准录用黄丹妮等10位同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批复(泉人社录(2016)21号)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