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省第二地质勘探大队补充工作人员招聘方案
福建省第二地质勘探大队是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直属的正处级单位。主要承担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钻探、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地灾勘查与评估治理、建筑施工、城乡规划等工作。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热爱地质事业,能长期坚持野外一线工作。
5、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于2014年 12月2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备注 |
1 | 地质 找矿 | 2 | 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煤田地质与勘查技术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2012、2013、2014届毕业生 | 需长年在野外一线工作 |
2 | 钻探 技术 | 1 | 勘查技术与工程(钻探方向)、地质工程、钻探技术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2012、2013、2014届毕业生 | 需长年在野外一线工作 |
3 | 水文 地质 | 2 |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水文地质与勘查技术、水文与工程地质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 2012、2013、2014届毕业生 | 需长年在野外一线工作 |
4 | 财会 | 1 | 会计(学)、财务管理、会计(财务)电算化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 1、2012、2013、2014届毕业生;2、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
5 | 钻探(工勤岗位) | 1 | 不限 | 中专、中职、技校及以上学历 | 1、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 2日后出生); 2、具有1年及以上钻探工岗位工作经验 | 需长年在野外一线工作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第二地质勘探大队网站(www.fjdzed.com)上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日—2014年12月13日
2、报名方式:请将真实完整的纸质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复印件及个人简历、联系电话、应聘岗位、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等资料),装订整齐后快递或送达我队人事劳动科。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队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其中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以加试成绩为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省地矿局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考试前5天内另行电话通知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的通畅,无法联系者视为放弃)。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照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2、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东坡路568号二勘人劳科
邮编:366000
联系电话:0598-3825145
联系人:叶其祥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地勘局和我队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及福建省第八地质大队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监督电话:0591-87710100(局监察室) 0598- 3833385(队监察室)
福建省第二地质勘探大队
2014年 12 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