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三明建宁县招聘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2012-08-13 12:42:36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逐步缓解县乡人才紧缺状况,现结合建宁实际,决定在部分县乡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开展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为确保考试聘用工作顺利进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逐步缓解县乡人才紧缺状况,现结合建宁实际,决定在部分县乡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开展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为确保考试聘用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考试聘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建宁县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具体工作由县卫生局、县公务员局、县委编办、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县监察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聘原则
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具体程序为: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审批、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报考岗位,愿为我县卫生、计生事业服务;
(三)面向社会招考全日制普通医学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的学历(具体岗位学历要求见附表)。2010年(含2010年)以前的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专业对口;
(四)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7年8月1日至1994年7月31日之间出生);
(五)身体健康。
四、考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12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表)。

五、考聘程序
(一)制定考聘计划
由县政府办转发招考实施方案。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2年8月13日—8月24日(正常上班时间,外地人员可委托当地人员携带相关材料报名)。
3、报名地点:县卫生局。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底免冠小2寸彩照3张。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若因无法联系影响正常考试的,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
5、资格审查:由县考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报考条件的由县卫生局发给准考证。考生提交的所有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聘资格。
6、收费:考生报考一个岗位交报名费100元。
7、报考岗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能开考,属紧缺岗位的需经县考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卷。
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2、笔试内容包括卫生专业知识和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笔试按百分制计分,其中卫生专业知识占80%,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占20%。
3、命题制卷:人员临时确定,由县纪检监察部门派人监督,命题期间封闭管理,限制通讯,在试卷送达考场开考30分钟后,方能解除封闭。                                     
4、考试要求:按照国家闭卷考试标准要求设置考场、制定监考守则和考场规则并严格执行,考试完毕后由监考人员将试卷当场密封统一保管。
5、评卷:组织人员评卷,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试卷开封,按流水作业方式评卷并认真进行复查,统分后进行公示。
6、笔试时间:2012年9月17日(星期二)上午8:30—11:00,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7、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登录(http://www.fjjn.gov.cn)网查询。
8、笔试合格线:由县考聘领导小组统一划定和公布。
(四)面试 
1、按照各招考专业岗位人数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考生名单确定后,如个别考生弃权而达不到面试规定人数时,可从其它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报考人数时,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考生在面试规定的时间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面试试题实行封闭式命题。
3、面试评委由县考聘领导小组确定。
4、面试考场设评委7名。评委采取百分制亮分,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综合计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成绩当场公布。
5、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分。
6、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又相同,则报经县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7、面试由县考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均应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参与下组织实施。
(五)体检
体检由县考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数按招考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医院、时间临时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不超过二次。
(六)考核
考核由县公务员局、卫生局、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及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县考聘领导小组组织审核。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者,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1、违反社会公德且造成严重影响;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行为;
3、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4、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
(七)聘用
县公务员局按照招聘程序、岗位要求及考生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http://www.fjjn.gov.cn)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县考聘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
此次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全部为聘用制事业性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考核合格的在转正定级时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四年聘用合同,待遇按国家有关同类人员规定执行。对已确定聘用但不服从安排的,两年内不能参加我县组织的卫生、计生系统招考。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二)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等文件规定,对志愿服务西部、服务欠发达地区及 “三支一扶”计划等符合有关政策加分条件的,2012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报考事业单位加分优惠政策(报考者应在报名时向县卫生局提交相关有效证件)。
(三)属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及农村“二女计生户”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有关考务费用。此类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当天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农村“二女计生户” 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计生部门出具的“二女计生户”证明)到报考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
八、考聘监督
考聘全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等方面问题,请与县卫生局联系,本实施方案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982250 3982252
监督电话:3961610 3961636

附表:2012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

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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