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市区自来水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为更好满足生产运行的需要,急需充实公司技术力量,引进优秀人才,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经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公开招聘20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按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的程序要求,现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国资委办公室、市贸工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领导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这次公开招聘工作。
二、招聘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㈢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日至1994年7月1日之间出生);
㈣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㈤身体健康,能胜任繁重工作。
㈥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职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详见《南安市自来水公司招聘生产和管理专业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组织报名
㈠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以上材料均应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还须提供所任职且具有人事决定权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同时提供相关加分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每位报考人员报名时需填写《南安市自来水公司招聘生产和管理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在表上粘贴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表格可由南安人事人才网(http://www.nananrc.net)下载中心自行下载。
㈡报名地点、时间
报名时间:2012年8 月18 日-8月19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南安市自来水公司三楼办公室(南安市溪美街道环城西路19号)
㈢资格审查
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南安市自来水公司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领证地点为南安市自来水公司三楼办公室,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由他人代领的,还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负责。
五、组织考试
考试以笔试的方式进行。
㈠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题型与公务员招考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基本一致,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
卷面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12年9月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卷面成绩与加分分值累加合格线为50分。
六、体检、考核、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体检人选。
(1)烈士子女
(2)退伍军人
(3)独生子女
(4)计生“二女”户
(5)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
(6)“211”、“985”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7)在高等院校期间总平均成绩高的毕业生。
2.体检标准。按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生产岗位(岗位代码06运行管理岗位)人员体检附加《福建省食品生产经营等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项目》。体检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准时集中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由报考该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核: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了解近几年来的德才表现情况,同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个人原因自愿退出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三)确定人选、办理聘用手续。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选。
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聘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与其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辞退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报考者资格条件、相关资历计算、相关证件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9日。
(三)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能按要求如实提供报名所需材料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直至聘用资格。
(四)考试、资格条件加分、体检、聘用等有关考务信息由招聘单位领导组及时在南安人事人才网(http:// www.nananrc.net)公告或公示。
(五)招聘活动由市国资委办公室、市政局纪检参与监督工作,同时接受群众监督。
(六)薪酬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按规定缴交相关保险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技术岗位的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南安市自来水公司职工执行的工资等级标准。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函授本科(国家承认学历)的生产岗位的人员,工资待遇按南安市自来水公司制定的岗位标准工资执行。
(七)本方案由南安市自来水公司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5-86382569监督电话:0595-86395466
附件:
1、南安市自来水公司招聘人员岗位信息总表.doc
2、2012年南安市自来水公司招聘生产管理专业人员登记表.doc
南安市自来水公司招聘人员工作领导
201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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