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招聘单位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聘用
福州市属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公示7个工作日后,报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审批。
拟聘用的人员应在录用手续办理完成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招聘单位不要求递补的,应提出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的理由并报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同意。
八、咨询监督
(一)有关用人单位具体招聘岗位问题、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福州卫生人才网首页公告或《岗位信息表》。
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等方面问题,请与福州市卫计委人事处 0591-83305587联系。
(二)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在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通过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
九、有关事项
1、本公告内容所规定事项主要针对福州市属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市、闽侯县(高新区)、闽清县等县(市)区属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条件、资格审核、面试组织、体检、考察、聘用等以该县(市)区发布的公告为准,相关政策由县(市)区人事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负责解释。
2、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年)等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3、报考者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或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者的报考者,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由此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还报名费。
5、福州卫生人才网是招聘单位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本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2017年福州市属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ser.xls
各地区招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