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秋季厦门市、区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面试资格复核及专业测试等通知(党群系统)
2014-11-29 20:22:36   来源:   评论:0 点击:

厦门市市、区属事业单位2014年秋季补充编内工作人员统一考试面试资格复核及专业测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党群系统)根据招聘简章及有关规定,现将党群系统面试资格复核、专业测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面试资格复

厦门市市、区属事业单位2014年秋季补充编内工作人员统一考试面试资格复核及专业测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党群系统)

根据招聘简章及有关规定,现将党群系统面试资格复核、专业测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核

(一)对象

报考党群系统单位(岗位代码:2014003-2014068)且按要求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即:

1、2014062岗位所有免笔试人员;

2、其余岗位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达到合格线且排名在岗位拟招聘人数3倍以内的人员(岗位拟招1人的排名前3名内,岗位拟招2人的排名前6名内,依此类推);

具体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将于加分公示期满后在厦门人事网事业单位招聘频道公布。请相关人员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留意网站通知。

(二)复核时间

2014年12月3日(9:00——11:30,14:30——17:00)

(三)复核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委党校教学楼(前埔东路20号, BRT前埔枢纽站附近)

(四)携带材料

参加资格复核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并逐页签名:

1、身份证、准考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

(1)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博士研究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须与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一致,不一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

(3)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

(4)以双学历(位)中的第二学历(位)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

持上述学历报考且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无法提供书面认证报告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得继续参加本次考试。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oldweb.fjedu.gov.cn/sxw_szy/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或按规定经过学历(位)认证。(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oldweb.fjedu.gov.cn/dezy_xw/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3、报考有工作经验、经历要求岗位的,须提供能体现岗位所要求工作经验、经历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以及聘用(劳动)合同、所在单位证明等能证明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材料。

4、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户口本、职称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党员证明等。

5、享受优惠政策等其他证明材料,其中:

(1)“三支一扶 ”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及未通过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声明;

(2)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须提供从厦门应征入伍证明、退役证或退出现役登记表、其他符合加分条件的荣誉证书等材料,及未通过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声明;

(3)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区)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未享受优惠政策流动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声明。

(五)其他事项

1、为方便工作开展,请考生根据报考岗位到以下相应教室进行复核。

606教室:市属党群事业单位(2014006 - 2014042)

海沧党群事业单位(2014051)

同安党群事业单位(2014004、2014066、2014067)

翔安党群事业单位(2014005、2014068)

508教室:湖里党群事业单位(2014043 - 2014050)

511教室:集美党群事业单位(2014003、2014052-2014065)

2、资格复核通过后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复核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前述材料、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

3、未按时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六)温馨提醒

1、资格复核后,可能会出现部分考生放弃或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等情形,请排名接近的候补考生提前准备好资格复核材料,以备递补。

2、厦门市思明区委党校教学楼地处闹市、停车不便,请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二、专业测试

(一)对象

报考华侨博物院文物保护与修复岗位(2014022)、市高层次人才发展中心引才专员、信息咨询岗位(2014009、2014010),且通过资格复核人员。

(二)时间、地点

请考生通过资格复核后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原标题: 厦门市市、区属事业单位2014年秋季补充编内工作人员统一考试面试资格复核及专业测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党群系统)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201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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