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品行端正,具有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8年11月10日至 1996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往、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往、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15年5月1日前取得。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11月21日
(二)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填写《2014年永春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至永春县卫生局办公室,进行预报名。
电子邮箱:ycxwsj476@163.com
咨询电话:0595—23862476 18965726001
三、资格审查
永春县公务员局、永春县卫生局将于2014年11月21日上午9:00在赣南医学院章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四楼招聘与就业培训中心举行招聘单位推介会,会后报考人员开始交验报名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4年11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赣南医学院章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四楼招聘与就业培训中心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含在校期间成绩单)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相片3张;
2.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相片3张。
(四)资格审查要求
1.交验报名材料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面试时间安排及相关考务信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隐瞒真实情况,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2014年11月21日将在赣南医学院章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四楼招聘与就业培训中心公布面试工作安排。
(一)面试时间:2014年11月21日。
(二)面试地点:赣南医学院章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四楼招聘与就业培训中心。
(三)面试内容
1.公共综合知识(类同于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内容)
2.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
(四)面试成绩合格线
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方可聘用。
五、考核、体检与聘用
(一)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
根据各岗位拟招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其中,岗位代码为A006的岗位考生因面试成绩相同而影响考核人选确定的,持有执业资格证书者优先确定为考核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且均持有执业资格证书,将另行组织面试;其他岗位,因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影响考核人选确定的,将另行组织面试以确定考核人选。
确定为考核人选的考生,应于2014年11月21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逾期未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在各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2.考核方式和内容:以查阅档案的方式,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以最终复审确认为准。
(二)体检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局考录现行标准执行。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及体检复检结果,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永春县卫生局政务公开栏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相关证件齐全、个人档案按时送达的,由用人单位到县委编办、县公务员局办理相关用编、聘用手续。
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原则上在各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15年8月15日前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提交到永春县卫生局,并联系档案保管部门将个人档案寄至永春县公务员局,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福建省永春县政府网(www.fjyc.gov.cn)、永春县卫生局网站(www.ycboh.gov.cn)等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三)考试、体检、考核等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四)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永春县公务员局和永春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4年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工作人员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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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永春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永春县公务员局
永春县卫生局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