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州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2014-05-14 09:45:40   来源:   评论:0 点击:

鉴于我校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47号)以及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
    鉴于我校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47号)以及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等文件精神,拟公开招聘1名教师、7名教辅人员和1名医务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服务意识。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2014年福州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经审核,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http://www.fjbys.gov.cn)和福州大学人事处招聘信息网(http://rsc.fzu.edu.cn )公布有关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材料
    应聘者须提交如下材料以备资格初审,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还。
    (1)报名登记表。应聘者须填写《2014年福州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
    (2)符合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
    ①二代身份证。
    ②2014届毕业生:岗位要求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成绩表。往届毕业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
    ③报考体育教师岗位(01岗位)的考生,需要提供专业方向(网球专项)证明。
    ④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⑤在职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相关证明。
    2、报名方式
    应聘者于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5月26日16:00前(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者视为不符合条件)将《报名表》电子版、符合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发送E-mail至330721700@qq.com,邮件主题注明“2014年春季公开招聘报名:×××(姓名)+岗位代码”,例如“2014年春季公开招聘报名:张三+01”。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我校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2014年5月12 日至2014年5 月26日,初审结果学校将通过个人报名邮箱回复,通过初审的人员学校将发送其准考证至个人邮箱,同时将初审合格名单、笔试时间、地点等在我校人事处招聘信息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2、资格复查。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4年毕业生提供)、《报名表》原件(个人签名)以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接受资格复审。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未能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含缺少材料)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四)报名费
    我校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80元,于来校参加笔试时收取,报名费一旦缴纳,恕不退款。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1)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与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方可开考,如不足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笔试主要为综合能力测试,侧重考察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成绩按百分制评分。
    (3)笔试开始前30分钟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技能测试
    应聘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技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技能测试人选;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我校人事处招聘信息网上发布。
技能测试开始前15分钟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者根据考核组的要求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
    3、面试
    进入技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开始前15分钟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者根据考核组的要求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面试合格线70分。
    4、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较高者作为考核人选。考核人选名单在我校人事处招聘信息网上公布。
    (六)体检、考核
    考核人选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我校的要求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员进行体检。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核。
    (七)公示、聘用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报学校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2、拟聘用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州大学人事处招聘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3、公示无异议,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核准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与福州大学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2、在校工作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学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3、符合福建省以及学校引进的优秀博士毕业生条件的,还可享受省、学校规定相应的引进人才待遇。
    五、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3、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5580。
    4、招聘联系人:程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5282。          
 
福州大学人事处
2014年5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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