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州市连江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公告
2014-05-06 11:34:1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招聘对象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
    一、招聘对象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医学类初级职称中各种专业师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学历、专业、资历等符合招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14年4月1日),一人报考只限一个岗位;
    7、全日制普通院校本、专科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全日制普通院校中专毕业生应具有本省户籍;
    8、闽籍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但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医学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医学执业资格的人员(现尚未实行执业资格准入的专业,要具有医学类初级以上职称资格),可报考有岗位需求的乡镇卫生院;
    9、连江县卫生系统在编人员和在连江县卫生系统辞职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
    10、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应持有就业推荐表,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毕业证书(取得毕业证书时间截止至2014年8月30日,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时间截止放宽到2014年9月30日),否则不予录取。
    二、招聘人数与岗位
    全县27个县直、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共185个,其中:本科学历岗位48个,大专学历岗位97个、中专学历岗位  40个(详见《2014年连江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表》)。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地点:2014年5月21日—2014年5月23日,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5月28日—5月30日(凭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到县卫生局人教科领取)。
    2、笔试时间、地点:2014年6月7日上午9:00—11:00,地点另定。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的综合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成绩。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个别紧缺专业达不到比例的,经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
    1、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
    2、面试(总分100分):严格按照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榕人综〔2011〕100号)精神,采用封闭式进行,面试评委实行考前随机抽签上岗的办法,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生的出场顺序也采取临场抽签的办法确定。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每个评委独立评分,考生在场时公开亮分,评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面试总分为100分。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客观与公正,面试考场均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笔试和面试试题委托地级市以上有资质的人事考试中心制作。   
    五、聘用办法
    1、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果考生少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也可以进行面试;如出现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被录取。录取按考生报考单位岗位类别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和并取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人员,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分者聘用。若笔试成绩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
    2、录取笔试最低控制线为县直医疗卫生单位55分,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50分。
    3、一经聘用,一律实行聘任制,受聘人员试用期一年,一年内工作表现不称职或两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未实行执业资格准入的专业要取得职称)的应予解聘。
    4、乡镇卫生院按照岗位类别,只报岗位不报单位进行报名,聘用时按照总分高低依序自主选择就业单位。
    5、录取人员,原则上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服务五年的聘用合同。
    六、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参加体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对象,按岗位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考生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 七天内提出复核申请,以复核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无极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七、公示拟聘人选名单
    拟聘人员公示时间为7天,拟聘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具体工作按照《关于在连江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中建立公正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连委办[2005]69号)的要求实施。公开招聘过程由县人大、政协及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过程监督。同时,认真执行回避和保密有关规定。
    九、其它事项
    1、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将为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审核办理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逾期不予受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2、报考人员要随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及相关专业要求的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人员应正确填写《连江县医学类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复制)一式两份,交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相片4张。
    4、报名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报名及考试费用,每人80元。
    6、未尽事宜,请咨询县公务员局、卫生局。
    十、公开招聘咨询、举报电话
    报考咨询电话:26232194   26228575
    举报电话:26227706     26229749
    具体岗位需求查询网站:《连江之窗》()、《连江人才》(http://www.ljrc.gov.cn)、《连江卫生信息网》(http://www.ljws.net)
 
附:
 
连江县公务员局
连江县卫生局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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