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是福建省唯一一所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现设有13个教学单位,开设有涵盖当今公路、海运等领域技术与管理专业及新兴的经济社会建设急需的63个专业,现因发展需要,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博士及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受聘人员属事业单位财政编制,待遇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4月10日至5月10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邮寄报名、网络报名。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12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请标明“应聘”字样,邮编350007。
电子邮件:sm2068@163.com,主题:(姓名)应聘(岗位)。使用电子邮件报名者,请在报名后主动与学院电话联系(0591-83511279人事处,龚老师),以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接收。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应聘材料包括《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小一寸近期彩照一张、相关任职资格(职称)证书、学术研究成果、各级科研课题立项证明、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其它所获奖励或荣誉称号等,如海外学位获得者则需提供教育部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所有材料均提供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实后退还)。应聘人员填报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体检、考核和确定人选
根据福建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博士采取考核聘用,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可参加面试,学院电话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并安排来校面试考核的具体事宜。
1.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采取教学试讲方式,由学院组织成立评委小组,根据专业要求以及评分标准打分。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对指定科目进行试讲并回答评委提问,考试时间为15分钟,评委当场给考生打分亮分,考生技能测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2.面试
由学院组织成立评委小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应聘者口头答辩相关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等方面的知识,主要考察应聘者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评委当场给考生打分亮分,考生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3.成绩折算
技能测试和面试分别采用百分制,总成绩为: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作为此次招聘的最后聘用依据,达到70分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4.体检
以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考试成绩相同时,可以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将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核
由学院组织人员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实践经验等。
(四)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综合测评、体检和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审批确认。
四、聘用人员相关待遇
进入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相应的工资、医疗、保险等待遇。符合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人员,待遇按国家及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和监督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招聘工作,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报名手续和考务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591—83511279。
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监督电话:0591—87244077。
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监督电话:0591—87077881。
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591—87077140。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