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中心小学,局直属学校: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区人口逐年增多,城区中小学学位需求不断增加,以致城区中小学专业教师十分紧缺,为了更加合理配置教师资源,确保2013年秋季城区中小学能正常开学,现就2013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选调名额
选调名额40名。其中浦城一中4名、浦城二中3名、浦城三中3名、实验小学4名、新华小学2名、光明中心小学4名(其中光明中小本部2名、里塘小学2名)、和平小学7名、民主小学9名、水南中心小学2名、莲塘学校小学本部2名(选调学科及岗位详见附件)。
二、选调范围
中学面向全县乡区中学在编在岗教师选调,小学面向乡区中心小学所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选调。城区中小学(含莲塘、万安、水南中小学)教师不参与竞聘选调。
三、选调条件
1、教师资格、学历、任教年限
中学: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具有国民教育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并连续在乡区任教满五年(不含借用到城区学校或外系统的借用时间)现在编在岗,任教年限计算截止2013年8月31日止。
小学:取得小学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具有全日制中等师范毕业或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并连续在乡区任教满五年(不含借用到城区学校或外系统的借用时间)现在编在岗,任教年限计算截止2013年8月31日止。
2、参加语文学科选调的教师普通话必须获得二级甲等证书,参加其他学科选调的教师普通话必须获得二级乙等证书。
3、年龄:男50周岁以下(196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学科认定。参加选调中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教师资格专业与所学专业相一致,参加相应学科的选调考试。参加选调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有标明学科的,参加相应学科的选调考试;教师资格证书未标明学科的,则以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三个学年年度考核表中填写的主要任教学科为准,参加相应学科的选调考试。
5、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努力进行教育创新,积极参加课改,具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及较强的教学能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①不服从工作分配的;②工作表现不好,完不成教育教学任务的;③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3个学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不称职的;④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⑤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30日3个学年中有一学年请事假累计达1个月以上或请病、事假累计达三个月及以上的;⑥经查实违反省教育厅“十条禁令”以及《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的“二十条”之一者。
四、选调方式
符合条件参加选调人员,统一参加2013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考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不再进行面试。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学科和岗位,参加相应学科专业知识考试。
五、选调程序
1、公布方案。2013年3月25日前,《浦城县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工作通知》将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http://www.eeafj.cn)。
2、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注册系统,于2013年4月1—10日选择“委托考试模块”进行注册、登录、报名,报名科目有《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逾期不予补报。教育局人事股将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参加选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并及时打印准考证。如参加选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者有虚假行为,由参加选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后果。参加选调人员是否具备选调资格以选调资格复审确认为准。报考者在网络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网络报考平台在线提问或拨打咨询电话,联系电话:0599-2842340。
3、网上缴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的报考费收取,参加选调人员应在4月1—10日前网上报名和上网缴费。
4、笔试科目。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只要根据本人所参加选调的学科及岗位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2013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中的相应学科《专业知识》笔试,笔试成绩即为《专业知识》成绩,可不参加《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没有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专业知识》考试于4月20日举行。参加笔试的选调人员必须随带身份证,准考证和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进入考场。笔试地点:南平市区(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参加选调人员从网上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
6、成绩公布。5月10前,福建省考试院公布成绩。参加选调人员登录“福建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 eeafj.cn)”凭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双重验证后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7、拟选调人员确定。根据各学科选调名额,按笔试成绩,各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根据2007年9月1日以来获奖类别和级别按以下顺序择优选调。
①教育部或省委、省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②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或南平市委、市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③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或浦城县委、县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④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或乡镇党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若参照以上条件后仍然并列,则以参加工作年限长者优先。若还相同,则采取赛课的方式,成绩高者优先。
8、选调资格复审。拟选调人员持由所在学校校长签署具体意见后的“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及选调条件中规定的有关材料提交教育局人事股复审,不合格的在同一学科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调资格复审时,拟选调人员应按以下顺序叠放、整理需上交的材料:①由本人签名确认的《专业知识》成绩;②由本人签名确认以及所在学校校长签署具体意见后的网上报名表;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教师资格原件及复印件;⑤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9、选调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浦城县教育信息网和教育局公示栏内公示5天。
10、选调人员的调配。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不同学校选调同一学科的,则根据选调人员名单,按学科进行电脑随机确定选调人员城区任教学校。被选调教师的岗位聘任按照调入新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六、选调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成立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张昌华任组长,教育局长庄怀庭、公务员局长祖强、编办主任陈金美、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李汉松、教育局党委书记朱素春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朱素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教育局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2843040。在选调过程中,如有发现参加选调人员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行为影响公开选调工作公正进行,予以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请各校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全体教师。
附件下载:
关于2013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任教年限认定办法的补充通知.doc
浦 城 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