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冬季泉港区公开招聘城乡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者通告
2012-12-14 22:24:17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充分发挥城乡社区服务站一站式便民服务功能,确保落实市政府对区政府绩效考评 指标,根据《中共泉州市泉港区委、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若
    为充分发挥城乡社区服务站“一站式”便民服务功能,确保落实市政府对区政府绩效考评 指标,根据《中共泉州市泉港区委、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泉港委[2010]63号)等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 决定公开招聘泉港区城乡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者,通过统一笔试、体检和考核后择优聘用并按劳动合同制管理,人员关系属编外聘用人员。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泉港区常住户口或在泉港区居住满一年以上;

(二)年龄在20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74年12月1日至1992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备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业务;

(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六)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七)身体健康,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本次共计划招聘18名,男女不限,招考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由区民政局统一调配到13个村、居等单位。主要从事社区卫生保健、计划生育、困难救助、就业保障、社会稳定、文体娱乐、居民正常生活等服务工作,为社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

    三、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0日-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泉港区民政局512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①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报名时应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提供近期免冠彩色同底版1寸照片3张。

(四)准考证领取: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区民政局核发准考证,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于12月26日-12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泉港区民政局512室领取。

(五)注意事项:①报考者预留的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因号码错误无法 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②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按1:3比例开考,若报名人数不足的,报区公开招聘城乡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 决定是否开考。③报考者应按招聘通告要求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考 试、体检中舞弊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不组织面试。

(一)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二)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9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笔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生可于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陆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sj.qg.gov.cn)或泉港区民政局网站(http://www.mzj.qg.gov.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考试加分:①退役士兵参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 士兵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2012〕36号)的规定,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参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 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在 笔试成绩上加5分。③对现从事民政工作满2年以上(含2年)的编外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不足2年的加3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累计加分超过8分的按8分计算,并应在笔试前向泉港区民政局512室提供相关有效材料,否则视为放弃加分。

    五、体检、考核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含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 定体检对象。如果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笔试总成绩相同,按照下列10种优先条件依次优先体检:①学历高的;②泉港区户口、籍贯或泉港区生源;③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高;④相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长的;⑤高校优秀毕业生;⑥高校优秀学生干部;⑦优秀退伍士兵;⑧烈士子女;⑨独生子女;⑩农村计生“二女” 户。如果均符合或均不符合优先体检条件,按报考者高等院校在校期间总平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加体检。

    2、体检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 〔2005〕1号)和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 行)〉的通知》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 报考人员自理。

(二)考核

    考生体检合格后,采取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生并在5日内提交户籍所在地县级综治、计生证明,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已就业的应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解除协议的证明。
 

    六、公示、聘用

    根据笔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sj.qg.gov.cn)和泉港区民政局网站(http://www.mzj.qg.gov.cn)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手续办理。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到泉港区民政局办理聘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被聘用的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者与区民政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聘”, 试用期为三个月,工资参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调整在职村两委干部等生活补贴标准以及实行离任村主干基本养老补贴制度的通知》([2012]43号)执行,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每人每月1500元(含医保、社保等),在村(居)社区窗口补贴参照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补贴标准300元/月执行,由工作单位所在 镇(街道)按基本工资的1:0.2比例支付(即每人每月300元)。

    七、咨询、监督

(一)咨询

    1、考生可通过登陆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rsj.qg.gov.cn)和泉港区民政局网站(http://www.mzj.qg.gov.cn

    对成绩、体检、考核、聘用结果等进行查询。

    2、考生有招聘方面的相关疑问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泉港区民政局:0595-68110885

(二)监督

    招聘工作在泉港区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5-87982958、8798955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城乡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泉港区公开招聘城乡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

201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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