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区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优秀中小学、幼儿园老师。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条件要求
1、中学生物教师4名。遴选考核条件为:具有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管理的优秀人才、“研究型名师”、“十佳名师”、“十佳优秀青年教师”、“十佳学科名师”之一,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中学高级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在职公办教师、身体健康。
2、小学各学科教师20名。遴选考核条件为:具有获得小中高职称、特级教师、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下同)管理的优秀人才、“研究型名师”、“十佳名师”、“十佳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之一,且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的在职公办教师、身体健康。
3、幼儿园教师6名。遴选考核条件为:具有全日制幼师专业毕业学历、幼教中级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的在职公办教师、身体健康,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管理的优秀人才,“漳州市幼儿园十佳优秀名师”,县(市、区)级幼儿园副园长以上(含副园长)且任职三年以上。
二、遴选考核办法
㈠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2年8月6日至8月15日。
报名者本人于8月6日至8月15日到龙文区教育局人秘股提交《报名表》,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县级及以上医院提供的近期健康证明、所在单位的同意报名意见,及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张。相关获奖证书与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等,请一并提交。
报名表可登录龙文教育信息网进行下载。龙文区教育局地址:龙文北路与漳华路交叉口(龙文区行政服务中心9楼),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5962165807。
2、对报名者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3、资格审查合格的,由报名者提供所在县(市、区)教育人事主管部门同意调动的证明(可在《干部调动呈报表》上签署意见、盖章),该证明提交时间截止至2012年8月24日18:00时。
㈡复核人选的确定。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复核对象。如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遴选职位人数,则以所在县(市、区)教育人事主管部门同意调动证明的提交的先后顺序确定人选。
放弃遴选的空额可按县(市、区)教育人事主管部门同意调动证明的提交的先后顺序依次递补。
㈢复核。由区委教育工委组织区人事局、教育局等单位对人选进行复核。复核合格者予以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依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进编手续。
三、其他事项
1、此次遴选的教师,须于2012年9月10前到我区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此次遴选的教师,须在我区服务满5周年以上的方可申请调往龙文区以外的地区。
附件1:2012年龙文区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同意调动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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