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对象
面试人员共36人,具体见附件。
二、资格审核确认
1、时间:7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00。
2、地点:湄洲岛管委会社会事务办公室(2)
3、要求:2012届毕业生随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如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已取到的一并提供);往届毕业生随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核确认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核确认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当资格审核意见不一致时,由组织人事部门裁定。
4、递补:资格审核确认放弃和审核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对象资格审核确认时间为7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00。地点湄洲岛管委会社会事务办公室(2),递补后经资格审核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职位不再递补。
5、咨询电话:湄洲岛社会事务办公室0594-5093807
三、面试时间与地点
1、时间:7月31日。
2、地点:莆田市哲理中学
3、注意事项:参加面试的对象面试当天必须随带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准时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弃权。除幼儿教师面试对象自带作画工具、音像资料外,通讯工具等考试违禁物品必须按规定位置放置,违反者,以作弊论处,取消其面试成绩。
四、面试方法
1、面试形式
(1)中小学教师岗位:现场撰写说课稿时间60分钟(分值30分);现场说课时间10分钟(分值70分)。
(2)幼儿园教师岗位:具体为“弹、唱、跳、说、画”五项技能测试,每个项目分值20分。其中“弹”为弹奏现场指定的现行教材内歌曲一首,限时3分钟;“唱”为清唱所“弹”的歌曲(唱歌词),限时3分钟;“跳”为自选一段舞蹈(题材不限,伴奏带自备,刻录成光盘或U盘、单盘单曲),限时5分钟;“说”为自选一个幼儿故事,限时3分钟;“画”为命题简笔画(不上色,作画工具自带),现场作画,限时20分钟。钢琴或电钢琴、8开素描纸由区招聘领导小组提供。
2、使用教材:
高中化学学科:《化学1 必修》(2009年6月第5版) 江苏教育出版社
高中生物学科:《生物1 (必修)分子与细胞》(2007年2月第2版) 人民教育出版社
小学语文学科:《语文》三年级上册(2003年6月第1版) 人民教育出版社
小学数学学科:《数学》三年级上册(2009年3月第2版) 人民教育出版社
小学英语学科:《英语》第一册三年级上学期(2010年7月第5版) 福建教育出版社
小学信息技术学科:《福建省小学信息技术》三年级上册(2008年6月第1版) 福建教育出版社
幼儿教育学科:均用2011年秋季使用幼儿教科书 福建省幼儿园大班教师教育用书《领域活动指导(上册)》(2005年7月第2版)福建人民出版社
五、面试考题命题办法
1、中小学学科说课课题和幼儿教育“弹、唱”考题(同一考题):面试当天,由每个学科1号考生现场分别抽定教材中的一个课题,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同一课题。
2、幼儿教育学科“画”考题:面试当天,由评委现场各命1道(幼儿画),由1号考生现场抽定其中的一道作为当天所有幼儿教育面试考生的考题;“跳、说”为自备考题。
六、面试计分办法
1、中小学学科教师: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说课稿分值30分,现场说课分值70分。
2、幼儿教育教师:面试成绩为“弹、唱、跳、说、画”五项技能单项测试成绩之和。
每个学科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含60分)。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七、成绩总分计算办法
考生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职位(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职位出现考试总分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进行第二次面试。
八、考核体检工作
(一)体检
1、体检地点: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综合性医院。
2、体检对象:经考核合格的应聘对象。
3、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执行。
4、组织:由湄洲岛监察室、人劳科、事务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织统一体检。
(二)考核
1、考核对象: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2、考核办法:考核由湄洲岛管委会社会事务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等工作表现和计生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九、聘用、递补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机关应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十、注意事项
1、新招聘教师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4年内不得擅自离岗,若擅自离岗的其个人人事档案必须满4年后方可转移。申请调往外县区的,按照当年度教职工调配政策规定执行。
2、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湄洲岛教育信息网(http://mzd.ptjy.com)上公布,敬请经常关注本网站的最新考试信息。
附件:
湄洲岛2012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面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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