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范文:保障农民权益 巩固粮食安全
2016-10-17 22:00:32   来源:   评论:0 点击:

 保障农民权益巩固粮食安全  “粮稳则天下安”,而“粮稳”要建立在稳定的农业生产能力之上,建立在中国九亿农民稳定的种粮积极性之上。转型中的中国农村正在经历空心化和老龄化的进程,农业对青壮年的吸引力不

 保障农民权益 巩固粮食安全


  “粮稳则天下安”,而“粮稳”要建立在稳定的农业生产能力之上,建立在中国九亿农民稳定的种粮积极性之上。转型中的中国农村正在经历空心化和老龄化的进程,农业对青壮年的吸引力不断弱化,再加上近年来粮价持续走低,出现“谷贱伤农”的情况,第一产业可能产生的动荡可想而知。因此,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最终要靠农民,要切实保障农民权益,破解粮食安全问题,巩固农业之基地位。


  2015年中国粮食生产实现了“十二连增”,粮食价格却出现了持续走低,粮食增产和农民减收构成了中国农业发展的复杂景观。一亩水稻,能打多少干粮;一斤玉米,能卖几块钱;一个农民家庭,能否在秋收后盘算出明年开春的种子、化肥、租地、农机钱,这些细琐的田间事儿,一笔一画地写出了“粮食安全”四个大字。而目前,不管是关于粮食收储资金的保障还是硬件设施的提升,都只是治标而非治本之策。但保障农民的核心利益,要让种田变成一个富裕、体面、有稳定预期的职业,还要靠转变农业的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大农业。


  促进生产集约化、农民职业化,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传统耕种模式极易受到粮价波动的影响,几乎是粮价下跌最大的受损者,完全没有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而成规模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却因为种植结构的多样、经营方向的多元或者高端有机食品的生产,能较好地消化市场风险,自我止损。以现代公司制度组织规模化和合作化的经营,是提升农业生产能力的必由之路,也是保障农民增产增收的长远之道。因此,要积极加快生产集约化、农民职业化进程,由传统模式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变,构建农业经营体系。


  延长粮食生产的产业链、价值链,建立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当前,农民收入单纯靠售卖原粮或初级产品,因此造成粮食的附加值极低,收入与原粮收购价格之间的黏附性极大,农民增收困难。只有形成粮食生产、加工、仓储、销售的链条,引入管理、技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打造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优质农产品品牌,农业的价值链才能延伸到第二产业甚至第三产业,让农民家庭不会再因为一次原粮价格下跌就被抛入生活的谷底。因此现阶段增加粮食附加值,延长粮食生产产业链,成为助推农民增收、保障农民权益的当务之急。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稳定农民土地承包权的基础上放活土地经营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是实现粮食生产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环节,因此要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最核心的权利所在,经营权的流转在任何地方都是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最充分地保障每一位农民的权利。


  中央一号文件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做出了明确要求,农民作为农业生产的主体,只有切实保障其权益,激发其生产积极性,才能顺利破解粮食安全困境。从这个角度讲,必须要切实促进生产集约化、农民职业化,实现粮食生产的深加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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