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城市规模持续扩大,居住环境极大改善,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但在城市建设规划过程中,仍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偏颇,给居民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大大降低了居民幸福指数。
胡锦涛同志曾经提出:“城市建设要给后人留下赞叹,不要留下遗憾。”而做好城市建设工作,首先要搞好城市规划。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蓝图,是建设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搞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影响到居民生活质量,关系到城市幸福指数的提高。因此,要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必须充分重视城市的规划。
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人民生活幸福指数作为最高标准一以贯之。这就要求有关政府在城市建设规划过程中,一是要从人民需要出发,做好生活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居住空间、出行环境的建设规划工作;二是在规划过程中要保证人民切身利益不受侵犯,坚决杜绝“与民争利”、“强拆”等现象的出现;三是在规划过程中,应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使城市规划最大限度地体现民意。
其次,城市规划要有协调性和前瞻性。在城市规划过程中,一是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指导工作。过去存在部分政府部门在城市规划中受利益驱动,使规划缺乏有效的控制性和指导性,这种问题要坚决清除;二是城市建设规划要有前瞻性,以现代化、有特色的标准制订各级各类规划,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前段时间位于北京建国门黄金地段、建成刚20年的地标凯莱大酒店宣布将停业拆除,在原址将重建一座五星级的国际化高端商务酒店,这无疑是人力、物力的极大浪费。
最后,城市规划必须保持城市的特色。在城市发展过程中,积淀了大量的历史文化和名胜古迹,它是城市的名片和特色,是居民的精神依托。在城市建设规划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这些特色,保护好了城市特色文化也就是保护了居民的精神家园。只有这样,城市建设才能给人们带来幸福,而非失落。
城市规划建设在一个城市的发展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决定着一个城市的发展前途和命运,关系到人们生活幸福与否。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在城市规划时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全方位考虑,以实现城市健康、良好、快速发展为目标,将城市真正打造成市民的幸福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