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报到地点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一楼大厅(福州市杨桥中路146号)。
二、需携带的证件材料
㈠已就业人员(具有政府、党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身份的人员):
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部分职位要求的心理咨询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药师资格证、放射医学技师资格证、建造师资格证等原件(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⒉毕业证原件,如为专升本,专科、本科毕业证原件均应携带;职位条件要求有学位的携带学位证原件;
⒊中、小学教师携带县(市、区)教育局的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应于体检时提交);
⒋在职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在职公务员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应于体检时提交);
⒌专门职位的面试考生携带“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考核合格证(公告规定的今年期满尚未取证的,由所在县区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⒍就业工作不满1年的需携带报到证原件或复印件(成人教育类毕业生无此证);
⒎个人档案挂靠或寄存人才市场,携带报到证复印件。
㈡未就业人员:
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部分职位要求的心理咨询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药师资格证、放射医学技师资格证、建造师资格证等原件(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⒉毕业证原件,如为专升本,专科、本科毕业证原件均应携带;职位条件要求有学位的携带学位证原件;
⒊报到证原件(成人教育类毕业生无此证)。
㈢应届毕业生:
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部分职位要求的心理咨询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药师资格证、放射医学技师资格证、建造师资格证等原件(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⒉毕业生推荐表原件,职位条件要求有学位的毕业时应有学位。
三、其他事项
参加资格复核及体能测试的递补考生如未按时报到,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四、资格复核及体能测试考生报到日程表
省监狱管理局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