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从省委组织部获悉,我省决定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新录用公务员将被安排在直接与基层群众联系、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岗位。目前招考录用工作已启动,预计到明年2月完成。
本次计划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150人。其中,面向优秀村主干考录120人,优秀社区主干考录30人。具体分配名额为:福州市24人、厦门市8人、漳州市19人、泉州市22人、莆田市8人、三明市19人、南平市17人、龙岩市14人、宁德市16人、平潭综合实验区3人。
考录采取组织推优、考试和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县乡党委根据报考条件和村(社区)主干的综合表现,集体研究后推荐报考对象;考试内容为党和国家对基层工作的方针政策,农村、社区基层工作基本知识和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案例等;考评内容为任职期间的工作实绩和群众反映。参加考试的村(社区)主干应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十六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工作突出、群众认可,累计任村(社区)主干满5年以上(截止计算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任职期间获得设区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单项表彰的,可放宽至50周岁),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且任职期间本村(社区)不存在计生、综治、安全等一票否决的情况。
考录按总成绩高低排序录取,总成绩由资格量化、笔试、面试、实绩考评四项分数分别乘以10%、30%、30%、30%后,再相加得出。笔试时间定于12月中旬,面试时间为12月下旬,明年1月下旬公布拟录用人选。录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正定级为科员职务。个别因工作需要,经报批可继续兼任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
此外,各设区市根据实际情况并参照省里做法,拿出一定数量的乡镇(街道)事业空编,择优聘用一批优秀村(社区)主干为乡镇(街道)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具体由设区市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