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莆田、龙岩和福清市公安局在此次招录中的空缺职位,将面向此次完成考试但尚未录用的考生进行调剂,其中在第一轮录用中体检或政审不合格人员不再参与调剂,调剂职位表及符合调剂条件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有意向参加调剂的人员,请于3月12日17:30前将调剂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省公安厅人事处,并电话确认。申请书应包含个人基本情况、原报名职位、申请意向职位、联系电话等内容,落款处需由本人签名。逾期未提交调剂申请的,视为放弃本次调剂资格。
三、调剂须在同一类别职位进行,参加调剂的考生须符合该职位的招考条件,以自愿为原则,按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选择职位。调剂结果最终以考生到现场确认为准,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有关考生及时关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与招录机关保持联系。
联系单位:福建省公安厅人事处;联系电话(传真):0591-87093602。
附件:
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
省公安厅人事处
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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