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8 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得在2017 年10 月30 日- 11月10 日2018 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试(国考)报名期间,报考公安部机关及直属单位以及铁路、交通、民航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人民警察职位。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拟于2018年1月20 日、21日专门组织公安部机关及直属单位以及铁路、交通、民航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机关面向2018 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招警考试。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8 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2017 年11月27 日-12月1日期间报考相关职位。公安部机关及直属单位以及铁路、交通、民航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与面向2018 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招录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考察等工作将一并组织实施。地方公安机关面向2018 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招录也采用2018年1月20 日、21日的考试成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公安厅(局)政治部和部属公安院校要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严肃纪律,严格按照报考注意事项和要求,认真指导2018 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做好公务员录用考试报考工作,严禁违规报考,严防迟报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