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单位的服务水平,经研究,新罗区旅游事业局决定对外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文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在职报考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盖章证明。
4. 性别年龄:男,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后出生)。
5.学历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文秘、旅游管理专业;有文字工作经验者优先:凡在市级以上正规刊物发表过文章(含新闻报道)者可在笔试成绩中加分。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违反计划生育、综治等相关政策的人员。
7.应聘人员均需具备较强的写作及沟通协调能力,能吃苦耐劳,有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入聘后需在本单位服务至少满2年以上。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28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新罗区旅游事业局综合股(龙川东路88号三层),联系电话:2324175(联系时请告知是在龙岩好工作人才网看到的招聘启示),联系人:小吴。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高校毕业证书、原工作单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本人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发表刊物文章(或新闻报道)原件及复印件。
四、招考方式
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比例,均按百分制进行考试。笔试结束后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行政能力测试、写作等内容。
2.面试:面试采用谈话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判断、组织协调、应变和处理问题的实际能力和爱岗敬业精神等。
3.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满分100分,另设加分项:按照1篇文章(含新闻报道)分值1分计算,最高加分分值不超过5分,总分按笔试成绩+加分项和的40%计入总分;面试满分100分,以60%计入总分。两项成绩按所占比例计算分数后累加所得为综合成绩。
五、体检
根据笔试与面试的综合得分及初审结果确定体验对象(电话通知),参加标准及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出位空缺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六、工资待遇
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待遇2000元,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现有非在编人员执行。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罗区旅游事业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