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文明办心理咨询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性别年龄: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
4、学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心理学,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者优先,熟悉电脑操作,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5、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读(非应届)学生;违反计划生育、综治等相关政策的人员;无法在本单位工作满二年以上人员。
三、招聘程序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至7月7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漳平市委文明办(市委大楼一层)。联系人:陈少敏,电话:0597——7532397、13507543071
3、报名需带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时需填写好《招聘报名表》,同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招考方式
采用笔试的方式,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招聘(若遇笔试成绩相等,则有资格证书者或有相应工作经验者优先)
笔试内容:专业知识,公文写作
六、工资待遇
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待遇2000元。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每月工资待遇3000元(含五险)和300通讯费补贴。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漳平市委文明办负责解释。
漳平市委文明办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