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是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下属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矿产、水文、工程、环境地质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工程测量,地质灾害评估、治理、施工。因工作需要,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16日及以后出生);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备注 |
1 | 地质灾害 治理设计 | 1 | 岩土工程、 土木工程、 水文地质学、 地质工程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该岗位需从事野外艰苦环境工作 |
2 | 工程勘 察岗位 | 2 | 勘查技术与工程、 地质工程、 资源勘查工程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 该岗位需从事野外艰苦环境工作 |
3 | 财务会 计岗位 | 1 | 会计(学)、 财务管理、 会计与审计、 审计学、 财务会计(教育)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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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网站(www.fjdsdz.com)发布。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6日—2015年10月30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送到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人劳科,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应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备案表》原件(2015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人劳科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60分为及格线。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如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队劳动人事科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国道路66号
邮政编码:352105
联系人:陈文燕
联系电话:0593-2807739
E-mail:312392543@qq.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地矿局及我队共同组织实施。省地矿局监察室及我队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710100(省地矿局监察室),0593-2875953(队监察室)。
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