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我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根据《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榕人社就〔2014〕65号)精神及我区用人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7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考试共招聘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72名。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鼓楼区户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有效《就业失业登记证》且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七)熟练进行计算机文字录入、表格制作等操作,有较强的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
三、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现场报名。
(一)现场报名
1、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9月2日—9月11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携带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三份(可当场领取并填写,或在市人力资源市场网www.fjfz.lm.gov.cn下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户口簿原件、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四张,前往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
2、资格初审。各街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将辖区内报名人员汇总上报至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9月14日至街镇报名点领取本人准考证。
(二)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分为机试、笔试、面试三个部分。
机试
1、机试时间定于2015年9月15日(星期二,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备注的为准)。
2、机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机试地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注。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机试。参加机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其中一样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机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9月16日9:00-11:00(星期三,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备注的为准)。
2、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地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其中一样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4、结果查询。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鼓楼区人社局网站查询及前往街镇报名点,查询拟面试人员名单,名单公布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在此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上述网站。
(三)面试
1、根据我区招聘岗位数量及考生机试、笔试情况,按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拟面试的报考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5、在此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区人社局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方便招录机关联系。
(四)成绩折算
考试综合成绩由机试、笔试、面试成绩合成,其中,机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成绩各占30%。
五、公示
1、拟聘人选名单,将在街镇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将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3、拟聘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人员管理
拟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且合格的,将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试用期与正式录用后报酬标准相同。岗位应发工资为2942元/月;扣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后,实际收入约为2600元/月。
七、监督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和考务方面等有关问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1-87617424。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福州市鼓楼区人社局网站是发布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鼓楼区安泰街道于山社区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