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医疗卫生事业三年行动计划暨2015年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漳州市2015年各县(市、区)医疗卫生单位急需紧缺人才专业指导目录》,为满足我市医疗机构对急需紧缺人才的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264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9月30日至1997年9月30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条件一览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不予认可)。留学人员在资格审核前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历类别,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9、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以上辞退、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报名截止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报名方式和要求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至9月30日止。招聘人数未满的职位报名资格审查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
2、报名地点:详见《职位条件一览表》。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相片3张。
4、招考专业目录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5年版)执行。专业条件设置为类别的,类别所列专业均符合专业报考条件;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应符合所列具体专业名称要求。拥有“双专业”(不含辅修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报考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的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
5、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职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职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表上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核资格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漳州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招聘主管部门依据本次招聘方案自行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四、体检
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一致或少于拟招聘人数时,直接进入体检程序。
2、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职位拟招聘人数的,以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高者优先;若专业技术资格级别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专业技术资格级别及学历都相同、且同年毕业于同一院校同一专业的,以在校学习各学科毕业成绩平均分高者优先。在校学习成绩以《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成绩为准,成绩单上学科成绩未标明分数的,按优85分、良和中75分、及格(含合格)60分计,补考合格的学科均以60分计。按上述优先原则仍不能确定的,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再加面试一场直至分出面试成绩高低分为止。面试有关事项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漳州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招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并组织实施。
3、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4、报名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工作由有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漳州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五、考核
1、体检合格的报名者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有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漳州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所空缺(含取消考核资格)的职位,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核合格后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六、选岗
同一职位有多个招聘单位,按确定体检对象顺序进行选岗。考生不选择用人单位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聘用
1、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2、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3、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八、其他
1、聘用人员必须在五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否则不予续聘。
2、本方案由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3、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漳州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网站发布。
4、咨询电话:
芗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18105967311
龙文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596-2166344
东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596-5835406
诏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596-6093319
南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596-7822318
平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596-5555207
长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596--8332062
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0596-6773953
漳州开发区卫生局:0596-6895036、6895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