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2名(从事文字材料、信息调研及日常事务等)。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2.要求男性,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8月21日至1993年8月21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到大专学历),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热爱写作,能加班、肯吃苦;能熟练应用计算机,有驾驶证且中文类专业毕业者优先。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①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有违背社会公德造成影响的人员。
②晋江市公安局在用的辅警人员,曾为晋江市公安局辅警但被辞退或主动离职未满6个月的人员。
③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等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组织考试
1.报名。报考考生请自行登陆“晋江市公安局公众服务网”(http://www.jjspolice.gov.cn/)或“晋江公安”“晋江公安青年”微信,下载填写《晋江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将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全日制最高学历证书、驾驶证(如有)、计算机等级证书(如有)原件和近年来发表在各类刊物(包括学校期间校内刊物)上的作品扫描,于2015年8月28日(星期五)之前,一并发送至cyj9724@163.com邮箱。
2.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察和政审。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和政审。考试成绩、考察、政审情况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4.报考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后,每名警务工作辅助人员月基本工资和绩效考评工资合计在3500-4500元,并根据撰写信息调研完成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调研奖励。
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后统一办理医疗保险、社会保险。聘用期间,统一安排食宿。
联系人:蔡警官,联系电话:13959752097
晋江市公安局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