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武平县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单位人员编制及岗位空缺情况,经县编委同意并报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为武平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招聘人数78名,各事业单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武平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符合招聘单位、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
(四)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4日—8月7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职位的到武平县卫生局三楼人秘股报名,联系电话:0597-3238596。报考其余职位的到武平县公务员局三楼流动调配股报名,联系电话:0597-3230836。
(三)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报考者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3张、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部分招聘职位还须提交学位证书或报到证或有关资格证书、书面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四)资格初审
武平县公务员局及卫生局的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经初审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填写《武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最终确认以复审为准。
(五)报考费用
1、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交考务费80元/人;因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等被取消报考资格的人员,考务费不予退还。
2、属农村“二女计生户”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报名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当天携带家庭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二女计生户”证明,到报名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的相关学历和证书必须在2015年8月4日前取得(服务基层项目行将期满人员放宽至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有年限要求的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 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8月4日(含)以后出生的(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3、招聘范围为“全市”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为:①2015年8月4日(含)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的;②籍贯属龙岩市辖区内的往届毕业生;③龙岩市外生源在龙岩市内高校就读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范围为“全县”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按以上原则类推。(在武平县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视同本县生源)
4、本次公开招聘的专业分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5年)为准,可登陆福建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网进行查阅。
5、报考者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7、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共设置8个“专门职位”,面向全市在武平县参加服务基层项目2年期满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统一不加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专门职位”以外的职位,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一律不加分。
对于符合闽人发〔2006〕10号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依据相关加分政策进行加分。报名时须加填《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同时提交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8、请报考者务必于8月20日至21日(正常上班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及考务费缴交票据原件到武平县公务员局三楼流动调配股领取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9、有关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将通过龙岩市公务员局网站、武平县公务员局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在公开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开考条件:报名结束后,各职位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武平县公务员局审核批准后予以开考。
2、笔试由武平县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委托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命题、制卷、评卷。
3、笔试科目:报考专业要求为医学类专业的职位的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报考其余职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
题型均为客观题,满分100分。
4、笔试时间:2015年8月2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2:30—4:30 《医学基础知识》
5、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6、本次笔试成绩设置合格线,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合格线为60分;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的,合格线为40分;学历要求为初中及以上的,合格线为30分;个别特殊职位合格线视情况而定。笔试成绩将在武平县公务员局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含笔试卷面成绩和经武平县公务员局审核认定的加分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招聘人数3倍的人员为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相关职位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1)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在名单公布开始至所报考职位的面试前5天之前(以工作日计,如遇节假日顺延,下同),携带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有关材料以及有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和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到武平县公务员局流动调配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已取得资格或已通过考试等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由相关有权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单及是否已通过考试等、具备取得相关证书结论的有效证明。
(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审为准。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武平县公务员局核发《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经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报考者中,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所报考职位面试开始前3天下午18:00之前,由本人书面向武平县公务员局提出放弃面试申请;经武平县公务员局确认后,相应职位的空缺面试人选进行递补。
(5)相关职位的空缺面试人选,从相应职位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面试人选由武平县公务员局通知,并在所报考职位面试开始前2天下午18:00之前按上述要求到武平县公务员局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书》。
(6)下列情形造成的相应职位面试人选空缺,不进行递补: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所报考职位面试开始前,未按要求申请放弃且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③个人放弃面试但在面试开始前3天的下午18:00之前未递交申请放弃书面材料的;④递补的面试人选在所报考职位面试开始前2天的下午18:00之前未进行资格复审的;⑤面试开始前1天当天因再次递补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而无法进行递补工作的。
(7)在严格复审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相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招聘单位不得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职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复审的严肃性。
3、面试时间地点。拟定于2015年10月份进行面试,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名单及各职位的面试时间安排将在武平县公务员局网站公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以武平县公务员局核发《面试通知书》为准。
4、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5、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
(2)相关职位参加面试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相应职位面试的合格线为60分;若相关职位参加面试人数未超过招聘人数的,该职位面试的合格线为70分;相关职位未达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不可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分报考职位从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高者 、学历高者、年龄大者(以身份证为准,出生年月日计算到日)。
2、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武平县公务员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递补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考核合格但自愿放弃而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从已参加面试且成绩达到面试合格线者中分职位按笔试、面试总成绩名次排列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并进行体检及考核。
五、聘用程序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武平县公务员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武平县公务员局通知拟聘用人员及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人员。
(三)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并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人员。
拟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订了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四)受聘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按照武平县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在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邀请武平县公务员局政风行风监督员参加,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武平县公务员局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