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惠安县农林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编外工作人员(动物协检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7名,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二)惠安县户籍人员;
(三)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中专或同等学历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或助理执业兽医师资格证的优先聘用;
(四)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适应凌晨工作;
(五)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人员于7月6日至7月7日下午6:00前(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惠安县建设北街99号(兽医站)二楼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名。报名时提交学历证书、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填写惠安县动物检疫协检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经局招聘领导小组把关后择优确立,人员确定后以动物卫生监督所电话通知为准,报名人员资格审查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四、考核
体检合格后,参加生猪屠宰场检疫岗位技能操作培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岗位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报名人员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试用期工资1755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给予办理五险。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惠安县农林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959871950(吴女士)
惠安县农林局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