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农林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2015-05-29 00:27:34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评论:0 点击:

福建农林大学是福建省重点支持建设的三所高水平大学之一,是国家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与福建省政府共建大学。学校是福建省唯一的农林本科高校,在培养高层次、高质量人才、开展高水平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推进对外

福建农林大学是福建省重点支持建设的三所高水平大学之一,是国家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与福建省政府共建大学。学校是福建省唯一的农林本科高校,在培养高层次、高质量人才、开展高水平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推进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26日及以后出生)。


  4.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要求

备注

G201501

校办公室综合档案室

专技人员

1

档案学、

情报学、

图书馆学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G201502

校办公室综合档案室

专技人员

1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G201503

人事处

人事档案室

专技人员

1

档案学、

情报学、

图书馆学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中共党员

该岗位从事涉密档案管理

G201504

校团委

  管理人员

1

音乐学、

音乐表演、

音乐创作、

音乐教育、

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学科教学(音乐)、音乐与舞蹈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曾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或大学期间担任满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职务(指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部长、副部长;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部长,校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部长;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副团长、部长,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部长等职务)。

  该岗位主要从事大学生艺术团指导、组织重要校园文艺活动工作。

 

  三、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农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202.205.91.108/fjnlzp/)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8日——2015年6月12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登录福建农林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202.205.91.108/fjnlzp/),根据“应聘指南”,完成“注册、登录、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证明材料、检索拟应聘的岗位序号、确认应聘岗位”等程序,完成报名流程。应聘者每人限报1个岗位。


  应聘者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在我校人才招聘网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上传的证明材料应保证准确、完整、清晰;对于证明材料上传不及时,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模糊不清,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需上传的证明材料:


  ①身份证;


  ②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2015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5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就业推荐表(应届生提供)或就业报到证(往届生提供);


  ④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G201503岗位应聘者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G201504岗位应聘者须提供 “校级优秀毕业生证书或主要学生干部职务任职证明”);


  ⑤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暂时无法按要求提供的经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农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招聘公示”栏目(网址:http://202.205.91.108/fjnlzp/)。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在校工作期间,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学位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老师、施老师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邮编:350002


  电话:0591-83789190


  E-mail:rsk07@126.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农林大学人事处组织实施。福建农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789210(纪委办)。


  福建农林大学人事处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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