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招聘方案
2015-05-16 01:40:22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评论:0 点击:

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省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隶属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有关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的检验、检测、认证审评、

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省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隶属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有关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的检验、检测、认证审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技术服务工作。因工作需要,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名(其中工勤4名),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四)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届别界定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年份为准。


  二、招聘岗位信息见附表。


  三、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www.fjfda.gov.cn)、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http://www.fjidc.org.cn)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日-5月25日


  (二)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http://zp.fjkl.gov.cn),以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于2015年5月18日8:00至5月25日17:00登录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并通过网络银行缴费。


  2、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资格初审: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16:30至5月26日17:30。各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2日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至原缴费银行卡。


  4、下载准考证:报考者于2015年5月26日至5月28日登录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


  5、资格复审:笔试后入闱者将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技能测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技能测试人选。资格复审时间将在福建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另行通知。


  6、各单位报考人员中符合条件且通过笔试者请于资格复审截止之日前到福建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人事教育科、办公室统一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予受理。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省食药监局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复审材料包括:


  (1)报考单位对应的《应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和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2015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各项资格(证明)认定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应聘者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7、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省食药监局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8、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考试


  此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各招聘单位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事项请登录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查询。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岗位1501至1524: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技能测试与面试按30:40: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技能测试与面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5月30日(星期六)9:00—11:30。笔试具体地址及考室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考试内容为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


  2、 技能测试:通过资格复审进入技能测试人选名单将在技能测试前一周公布在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技能测试,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技能测试主要测试与该岗位工作相关的实践操作能力。


  3、面试:面试合格线为70分。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二)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岗位1525至1527: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与面试按50: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1、笔试时间、地点及考务有关安排与岗位代码为1501-1524岗位相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合格线为70分。


  (三)省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和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各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与面试按40: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1、笔试时间、地点及考务有关安排与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各岗位安排相同。笔试内容为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合格线为70分。


  (四)、各招聘单位的笔试、资格复审、技能测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网址:http://www.fjidc.org.cn )。


  六、考核、体检和公示


  1、考核、体检:根据考试考核情况,按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同放弃资格。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拟聘人选将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组织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省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同组织实施。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室(联系电话0591-8683527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联系电话0591-87846592)将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指导。


  八、办理聘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一)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拟聘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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