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吸引高层次高校毕业生到我局就业,根据事业单位聘用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的未就业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单位名称 | 单位 性质 | 主管部门 | 招聘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年龄 要求 | 招聘人数 | 备注 |
莆田市交通 建设发展中心 | 财政核拨事业 |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 会计(学)、财务管理、会计与审计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1人 | |
莆田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中心 | 自收自支事业 |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 森林资源类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1人 | 能负责道路绿化养护工作。 |
其他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专业等资格条件;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职人员身体条件;
(五)出生日期是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及相关证书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
(六)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须将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个人简历、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照片)、身份证及所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各一式二份送(寄)至莆田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并将相关材料扫描成电子版本发送至rsk2697054@163.com。
联系人:郑建新、刘大鹏
联系电话:0594-2697054
邮政编码:351100
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大道市政广场6号楼307室
应聘者应对所投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
四、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3月1日,逾期恕不受理。
五、招聘程序
采取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2、复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身份证、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材料。
3、组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以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关知识为主要内容。参加当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小于1:1比例的(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以上;参加面试的人数超过1:1比例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以上。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4、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提前一周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实行(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组织: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七、政审
将按1:1比例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应聘者组织政审。
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
八、聘用、递补
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在市公务员局和市交通运输局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市公务员局予以核准。
拟录用人员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原则上按合格线上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其他事项
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后,必须与所在单位服务满三年以上。
招聘全过程由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