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西地质大队是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矿产资源勘查、岩矿测试、水文工程地质勘查、工程测绘、土地资源利用调查工作。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0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于2014年12月10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备注 |
1 | 地质 找矿 | 4 | 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工程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2013、2014届毕业生 | 长年在野外一线工作 |
2 | 采矿 工程 | 1 | 采矿工程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闽西地质大队网站(www.mxdzdd.com/)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0日——2014年12月19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1份,材料包括:自荐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并打印)及其它证明材料等,并按顺序装订,到福建省闽西地质大队人事劳动科报名。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队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资格复审将在笔试后进行,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队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考核、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队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单位地 址:三明市富兴路50号福建省闽西地质大队人事劳动科
邮 编:365001
联系电 话:0598-8322167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建省地勘局和福建省闽西地质大队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 0591-87710100(地勘局监察室),0598-8322176(闽西队纪检监察室)。
福建省闽西地质大队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