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充实我县部分紧缺急需专业人员,经县政府研究并报福州市公务员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或紧缺急需专业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具体招聘单位、招聘职位、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永泰县2014年下半年高层次或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七)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等相关资格条件,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电话报名相结合的办法。
(1)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3日起至12月16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永泰县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和职位管理科(联系电话:24832425)
(3)报名需提交材料:考生近期一寸免冠相片3张、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电子认证材料,并现场填写报名表。在职人员(含已办人事代理对象)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未能及时提供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4)电话报名:针对无法到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在规定报名时限之内,通过联系电话报名并取得报名表(电子版),并在报考者资格初审之日前,将所需提交证件材料及报名表(纸质版)通过快递形式提交至永泰县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和职位管理科。
同一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核测评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对提交的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核测评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县公务员局将会同用人单位、监察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核并择期公布参加考核测评人员名单。
四、考核测评要求
1、按照符合岗位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进行考核测评并择优聘用。
(1)直接考核:若符合岗位条件实际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名额时,由县公务员局会同用人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综合考察,并拟定是否列为体检合适人选。
(2)考核测评:若符合岗位条件实际报名人数多于岗位招聘名额时,采取考核、测评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由组织人事部门、用人单位、中高级专业人员组成测评组,对应聘者的专业理论水平、专业实务能力、实际操作技能等方面作出综合评价,按评定成绩(至少70分以上)择优拟定进入体检阶段人选。
2、考核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测评地点:设在永泰城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报考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评。测评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测评地点的考生,视为放弃测评资格。
五、体检及政审
1、体检人选确定后,参加体检的人员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由县公务员局会同纪检监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集中前往县级及以上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该职位考生评定成绩(至少70分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报考者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有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无特殊情况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体检合格者成为政审对象,由县公务员局、用人单位组成政审小组通过查看档案、约谈了解等形式,审查报考者遵纪守法及现实表现等情况,并形成综合审查报告。
六、进行公示
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核、体检、政审结果,形成招聘材料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原则同意后,将拟聘人选基本情况、拟聘单位、拟聘岗位在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永泰县公务员局及用人单位的政务公开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聘用人选。
七、违约责任
1、应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在我县服务年限至少五年以上。因各种原因未能履行服务期的(被录用或者选调为公务员、应征服兵役除外),按未满的服务年限每年10000元赔付违约金。
3、应聘人员被发现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其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1、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招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4、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九、监督咨询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文件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有关问题由永泰县公务员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1—24832425
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相关信息。
原标题:永泰县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或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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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2014年下半年高层次或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永泰县公务员局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