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团结奉献;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4.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五官端正,口齿清晰。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
省妇女干部学校2名、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1名、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1名。具体详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5日至2014年4月29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扫描件和下载填写的《福建省妇联直属事业单位应聘人员报名表》打包以“姓名”方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报考单位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3.资格审核:招聘单位负责考生资格初审,报省妇联组织部复审。应聘者要对自己所填写的表格内容负责,报考中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5月21日。领取准考证时,请提交《福建省妇联直属事业单位应聘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的考生还须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正副本、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每位考生须提供2寸彩色照片2张,并缴报名费80元。
领取准考证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3号(福建省妇联大院内)各自报考单位,联系电话:具体详见附件1。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省妇女干部学校专技(教师)岗位、工勤岗位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占综合成绩比例为40:30:30;其他岗位均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占综合成绩比例均为50:50。笔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24日,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考核综合素养和文字表达能力。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若未达到1:3比例的,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
2.省妇女干部学校专技(教师)岗位、工勤岗位技能测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1:3比例确定。
3.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确定各岗位前3名考生进入面试。省妇女干部学校工勤岗位面试人选按笔试、技能测试合计总分从高分至低分1:3比例确定,省妇女干部学校专技(教师)岗位、技能测试为试讲,省妇女干部学校工勤岗位技能测试为计算机实际操作。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评的办法,主要考核政策理论素养、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
在职人员(含已办人事代理对象)参加面试,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未能及时提供的,本人应做出承诺,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进入面试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应于面试前两天17:00前发电子邮件至(fjflzzb@163.com)(内容为: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确认放弃参加面试)告知招聘单位,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聘人数,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
五、体检考核
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以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分确定),体检、考核由省妇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拟作为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及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出现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待遇
经体检、考核合格者,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待遇。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妇联组织部和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省妇联纪检组和机关纪委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40275。
福建省妇联组织部
2014年4月9日
附件:
2、2014年福建省妇联直属事业单位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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