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卫生系统2014年编内招聘面试人选资格复核通知
2014-04-04 10:19:46   来源:   评论:0 点击:

福建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提示您关注更多招考信息: 根据《厦门市翔安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考试简章(2014年3月)》,现将有关面试资格复核的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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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厦门市翔安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考试简章(2014年3月)》,现将有关面试资格复核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选资格复核名单详见附件《厦门市翔安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4年补充编内工作人员考试面试人选资格复核名单》。
    二、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安排
    时间:4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地点: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302室
    电话:7889662(翔安区人社局)
    如有面试递补人员,届时将会另行电话通知资格复核事项,并陆续在翔安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公示公告栏人才招聘栏(http://www.xiangan.gov.cn/jjxa/gggs/rczp/)公布面试递补人员名单。
    三、进入资格复核的面试人选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并依序装订成册:
    (1)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2)其他人员: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书)、个人简历、身份证、报到证(厦门生源未就业大专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请根据考试简章中的相关要求进行提供,如岗位没有要求则无须提供。举例如下:
    1.根据考试简章“七、其他事项(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方向”,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或主干课程学习成绩表或论文发表情况或学校证明等有效凭证,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区人社局负责认定。”
    2.根据考试简章“七、其他事项(六)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
    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双学历(位)证书须为国家或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www.fjedu.gov.cn/sxw_szy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或按规定经过学历、学位认证)。
    上述认证报告最迟应于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
    3.根据考试简章“七、其他事项(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应聘人员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以及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等有效凭证。”
    4.岗位要求的资格、执业等证书,请提供相应证书,或根据考试简章“七、其他事项(十一)......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审核(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证书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5.根据考试简章“七、其他事项(十二)大专及以下学历报考人员须具有厦门户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请以大专学历报名的考生提供户口本或中级职称证书。
    以上等等。
    四、未按时参加资格复核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复核的,可委托代理人带齐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
 
翔安区人社局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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