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条件
1、高中以上学历,18—40岁;
2、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3、身体健康,熟悉电脑操作。
二、招聘岗位
1、导诉员1名(女);
2、协 警1名(女);
3、诉讼退费员1名(女,需具备基本财会知识);
4、速录员2名(男女不限),要求有较强计算机录入能力。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31日—4月11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汀法院政治处512室报名。
四、聘用办法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作为本院临时速录员聘用。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五、待遇
食宿自理,工资福利待遇以合同为准。
咨询电话:3266050 13616900052
本公告由长汀法院负责解释。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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