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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门市优秀运动员招收引进、在训待遇、退役安置试行办法》,以及《福建省第十五届运动会总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城市运动会相关规定,厦门市体育局决定组织实施厦门市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管理中心2014年补充编内运动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门市优秀运动员招收引进、在训待遇、退役安置试行办法》,以及《福建省第十五届运动会总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城市运动会相关规定,厦门市体育局决定组织实施厦门市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管理中心2014年补充编内运动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项运动能力。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见《厦门市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管理中心2014年补充编内运动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
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厦门市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管理中心2014年补充编内运动员报名表》,于3月28日-4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到厦门市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2号)10楼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当场发给《准考证》。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方可报名,并对本人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聘过程,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根据岗位特点,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市体育局统一组织。其中,技能测试部分,羽毛球运动员岗位(01~04岗位)采取对抗比赛形式,田径运动员岗位(05~08岗位)采取专项测评形式。
(一)技能测试:
1.羽毛球运动员岗位(01~04岗位)
报考人员按所报岗位进行小组单循环对抗赛,比赛采取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根据胜负积分(胜积1分、负积0分)进行排名,按与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依排名顺序进入结构化面试阶段,如出现积分相同的,则根据积分相同人员之间对抗的胜负结果进行排名,胜者排名靠前。如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而不能形成竞争的,则不再进行对抗赛,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直接进入结构化面试阶段。
2.田径运动员岗位(05~08岗位)
由市体育局组织专家组对报考人员的身体形态、机能、运动素质、基本技术和心理素质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选材标准进行分项测评,测评等级达到优秀的,取测评总分排名第一的人员进入结构化面试阶段。
报考人员半年内参加过按照同类标准的专项测评且达到优秀等级的,可不再进行测评,但须提供测评结果的有效证明材料,且以所提供证明材料中的成绩参与排名。
(二)结构化面试
由市体育局组织专家组对进入结构化面试阶段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考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对所从事项目的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面试及格线为70分,成绩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市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市体育局、市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报市公务员局决定是否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体育网站(www.sports.xm.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须于公示期满3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完整材料,否则视为放弃资格。拟聘人员由市人事部门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后,用人单位应依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和《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七、其它事项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二)拟聘人员的待遇等按照《厦门市优秀运动员招收引进、在训待遇、退役安置试行办法》(厦府办【2003】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三)年龄、参赛资格、获奖名次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
例:年龄要求17~18周岁是指1995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的人员,18周岁及以下是指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员。
(四)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厦门市体育局监察室(电话:0592-5156581)实施监督。
(六)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七)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厦门市体育局网站(www.sports.xm.gov.cn)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运动员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体育局会同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厦门市体育局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