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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县公安消防大队,是一支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受公安部领导的公安现役部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担负着永定县的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为满足全县消防工作需要,大队决定在永定县范围内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永定县公安消防大队,是一支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受公安部领导的公安现役部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担负着永定县的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为满足全县消防工作需要,大队决定在永定县范围内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数
政府专职消防员10名。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无违法违纪及其他不良记录,有志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2、户籍:龙岩地区常住户口。
3、学历: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性别:20周岁至35周岁的男性。
5、身体条件: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应征入伍体格检查标准》,且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6、要求:军事化管理,实行24小时工作制,轮休;主要从事防火灭火、抢险救援、消防宣传、消防培训、部队内勤等工作。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的优先招聘
1、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2、获得B类驾驶证。
3、从部队退役且表现优秀。
4、全日制普通类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中文类、传媒类相关专业或具有较高写作能力的其他专业。
四、工资和福利待遇
1、工资标准。基本工资1000元/月,考勤工资800元/月,从第1年起工龄每年再递增100元/年。培训期1个月,工资1000元/月。
2、伙食、住宿和服装。免费提供食宿和制式服装。
3、保险。按相关规定由单位购买,每月600元。
4、其他福利待遇。未休假、加班、值班补贴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政府专职消防员待遇执行。
五、招聘培训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13日至2月25日,2月26日进行面试。
2、报名材料:携带本人简历一份、本人身份证以及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安局无犯罪证明材料、体检报告(一经录用体检费由本单位报销)。
3、联系人:龚念思,联系电话:0597-5831518、 15259007100,邮箱:ydxf5831518@163.com。
4、报名地点:永定县公安消防大队(凤城镇东大道176号)。5、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与永定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合同上岗。
永定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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