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核
(一)对象
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2014年1月22日(8:30–11:30,14:00–17:00),
厦门经济管理学院教学楼(思明区阳台山路35号)。
(三)携带材料
参加资格复核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
1.身份证、准考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
①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
②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
③以双学位、双专业第二学历(位)的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www.fjedu.gov.cn/sxw_szy的电子注册书面信息;
3.报考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的,须提供能体现岗位所要求工作经验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等有效凭证;
4.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等;
5.享受优惠政策等其他证明材料
①“三支一扶 ”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未通过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编内工作人员声明;
②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从厦门应征入伍证明、退役证、未通过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编内工作人员声明。
(四)其他事项
资格复核后,发给通过人员《资格复核证明》。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复核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前述材料、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未按时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
(一)对象
考生所持《资格复核证明》仅作为考生资格复核的证明,不作为最终面试的依据。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4年1月26日20:00在厦门人事网通知。
(二)时间、地点
初定于2014年1月28日在厦门经济管理学院举行面试,2014年1月29日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参加体检。具体见2014年1月26日网上通知。
三、温馨提醒
1.资格复核后,可能会另行通知部分考生递补参加资格复核,请候补考生提前准备好资格复核材料,以备递补;
2.请考生务必根据厦门人事网上通知要求,按时参加相关环节工作,超过相关规定的时限要求,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因单位急需用人,恰逢年关岁末,时间紧迫,请相关考生务必提前备齐相关材料,并提前自行安排好返乡过节行程,路上注意安全;
4.厦门经济管理学院地处闹市、停车不便,为避免交通拥堵,请各位考生勿自驾车,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至将军祠站,沿万寿路、阳台山路步行前往(经济管理学院距将军祠站约600米,请留足时间余量)。
厦门市公务员局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1月17日
附件: 资格复核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