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职位数:
详见《2013年永定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用人单位选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的正常上班时间。各职位报名地点为:
1、县公安局:
报名地点:县公安局政工科,联系人:卢海星,联系电话:5832937
2、县房改办:
报名地点:县房改办(中国银行三楼),联系人:陈裕松,
联系电话:5832452
3、县住建局:
报名地点:县住建局综合股,联系人:廖文,联系电话:13507531120
4、县审计局:
报名地点:县审计局综合股,联系人:吴筠珍,联系电话:3256322
5、县民政局:
报名地点:县民政局三楼人秘股,联系人:马林华,联系电话:5832490
6、县文体广新局:
报名地点:县文体广新局,联系人:戴球生,联系电话:5832137
7、县经贸局:
报名地点:县经贸局综合股,联系人:苏洪胜,联系电话:5832028
(二)携带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一份(A4),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及盖章;
3、职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各选调单位会同县公务员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由县公务员局统一核发《准考证》。经审查不合格者,退还报考材料。
(四)准考证发放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于2013年12月19日下午5:30前到县公务员局流动调配股领取准考证。
三、选调办法
本次选调采用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面试内容:
面试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采用结构化形式面试。
(二)面试时间地点:2013年12月21日上午8:30,永定电大。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成绩计算:
本次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四)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可于考试结束第二日起登录“永定人事人才网”(http://www.ydrsrc.com)查询。
(五)体检、考核
1、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与选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如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则按学历高低、职称高低、职称取得时间、是否党员、三年内获奖情况顺序来区分排名确定人选(按顺序到某一项目能区分时则不再继续)。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并从参加考试的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序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体检的组织:体检由县公务员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2、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各选调单位负责组织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程序
(一)决定聘用人选:根据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决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永定人事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相关职位选调人选, 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并按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
五、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通知》(永委[2004]48号)规定,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待遇按照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选调人数比例应达2: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岗位数。
(二)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
(三)面试、考核、体检等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的监督。
附件:
永定县公务员局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