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品德好,勤奋好学,爱岗敬业。
2、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体检合格,能胜任岗位工作。
4、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有创新精神和较强服务意识。
5、学历、任职资格、相关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岗位另有说明的除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生在校期间的工作经历,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二、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表)
三、信息发布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本招聘方案在福建人事人才网(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和福建江夏学院网(http://fjjxu,edu.cn)等网站公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应明确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
3、材料提交。请于2013 年 11月29日2013 年12月13日下午3点(15:00)前认真填写《福建江夏学院教辅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jxxyrsc@163.com,报名表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报名,并对提交的报名表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4、资格审查。学校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即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福建江夏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5、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收取报名费80元,于来校参加笔试时收取。报名费一旦缴纳,恕不退款。
五、考试办法
1、实际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如不足1:3的,报福建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考试时间、地点以福建江夏学院人事处网站的通知为准。
2、资格复核: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参加资格复核。考生根据我校发布的面试名单,依照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提供所需材料原件, 未能如实提 供材料(含缺少材料)或未缴费者,不得参加笔试。
3、考试及成绩折算方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主要考察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图书馆工作人员、学报编辑部编辑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分值为100分, 具体折算方法见附表。
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技能测试: 分值为100分, 具体折算方法见附表。
(3)面试:分值为100分, 具体折算方法见附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1、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总分相同,取笔试成绩较高者作为体检人选。体检人选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寸照片(1张),根据我校的要求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自动放弃的,将按综合总分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学校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3、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将按综合总分高低依次递补。
4、根据综合总分、体检及考核结果报学校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和福建江夏学院校园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5、公示无异议,学校向省公务员局报送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6、待遇。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享受学校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招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应聘者参加考试往返交通费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均将在福建江夏学院网(http://fjjxu.edu.cn)公布,请及时浏览。
4、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对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 23535387 。
5、联系人:黄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0591-23535300。
福建江夏学院
2013年11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