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闽侯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闽侯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医院建设步伐,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人民医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侯政办〔2012〕239号)文件精神,按照《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规定,闽侯县人民医院、青口卫生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0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人数(80人)
详见:《2013年下半年闽侯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招聘信息将在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福州卫生人才网、闽侯县政府网、闽侯热线网等相关网站同时公布,并在闽侯县电视台滚动播出。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能胜任岗位工作。
3、招聘对象必须是福建生源或福建户籍的普通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若已在我县卫生系统医疗机构累计服务满3年以上,并取得执业资格,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外县区医疗卫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和卫生人事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名。本县卫生系统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
招考岗位要求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的,报考者必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交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第二学历(位)须在国家学信网、省教育厅网站可查询。
2013月9月30日前的常住户口在我省的报考者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视同“福建生源或福建户籍”。
三、考试方法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8日至2013年10月12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闽侯县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科,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2号县委大院2#办公楼3层,联系电话:22986322。
3、报名材料:报名者应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并附学信网或省教育厅网站上学历信息查询材料)、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和工作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卫生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名程序: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者提交的报考材料和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闽侯县卫生局、闽侯公务员局将对报考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报考者应到指定银行支付报名费80元。
四、笔试和面试
1、鉴于目前我县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短缺,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加大力度培养和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实施意见的通知》(榕政办〔2012〕75号)文件精神,医学类护理、药剂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应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及至取消招聘岗位。医学类其它岗位若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为急需的,经闽侯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2、招聘对象为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且专业符合招聘岗位需求的,报考人数与招收人数比例在10:1以内的(含10:1),可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报考人数与招收人数比例在10:1以上,须先进行笔试,再按规定进入面试。
3、笔试加分:根据省、市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4、笔试内容:本次笔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招聘护理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护理基础知识;招聘除护理岗位外的其他医学岗位的笔试内容均为医学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笔试时间:初定11月上旬,具体时间见2013年10月下旬相关网站的通知。
6、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7、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可在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福州卫生人才网、闽侯县政府网、闽侯热线网等相关网站查询。
8、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中,按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1:3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对于免笔试的,直接参加面试。拟面试名单,将与笔试成绩同时在网站公布。
9、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如果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1时,面试成绩应不低于70分。
10、考试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同分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经闽侯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综合成绩可于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登录网站查询。
五、体检和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员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人选从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网站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人事档案寄存闽侯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合同登记手续,最低服务期五年。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优惠政策
录用的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每人分别发给一次性安家补助费30000元、10000元。
闽侯县卫生局
闽侯县公务员局
201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