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杭县审计局乡镇审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2013-09-10 10:19:02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3年上杭县审计局乡镇审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因工作需要,县审计局拟公开遴选所属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乡镇审计中心工作人员5名。为做好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
2013年上杭县审计局乡镇审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县审计局拟公开遴选所属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乡镇审计中心工作人员5名。为做好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上杭县乡镇审计中心工作人员5名,其中:文秘人员岗位1名,审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4名。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本县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中符合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较好的理论和政策水平;积极进取,勤奋敬业;执行力较强,绩效优良;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
2、在我县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年限满2年及以上。
3、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记录。
4、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遴选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文秘人员岗位还须符合:(1)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2)具有汉语言文学、秘书(学)、文秘(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3)从事乡镇党委秘书、政府文书、人大秘书岗位工作满1年及以上,现仍从事文秘工作;(4)中共正式党员。
6、审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还须符合:(1)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2)具有会计与审计类、财政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3)从事财会、审计、财政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
7、“学历”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8、报考者的相关学历和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工作年限、从事岗位工作时间等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从事岗位工作时间按足年足月累计;若报考者在2013年8月31日前已通过考试尚未取得毕业证或相关证书的,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已通过考试具备取得相关证书的结论。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工作人员;
2、按照《公务员法》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3、其他按规定暂不得调动工作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到上杭县审计局综合股(临江镇二环路金秋大厦三楼)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9月18日的正常上班时间,联系电话:0597-3131639 。
(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校毕业证书及遴选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
2、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报考条件所要求的业务工作及起止时间、年度考核情况以及有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违纪违法记录的证明等遴选条件所要求的材料(工作单位主管部门有变动的,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通过考试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承诺书。
3、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1张贴《报名登记表》,2张用于制作笔试准考证)。
(三)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登记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记入失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遴选资格等。报名时如确实符合报考条件而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向上杭县人事局申请裁定。
2、经资格初审通过的,由本人填写《上杭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可从上杭县人事局网站下载,统一按A4纸格式单张打印),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盖公章。
3、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最终确认以复审为准。
4、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上杭县人事局核发《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考费用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交考务费80元/人;因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等被取消报考资格的人员,考务费不退还。
四、遴选方法与步骤
本次遴选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岗位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数与岗位遴选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相关岗位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由县审计局根据该岗位的急需紧缺情况,书面向县人事局提出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至达到开考比例,或降低比例要求开考;相关申请经县人事局同意后实施。
(一)考试要求
1、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二部分,均按满分100分计,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上杭县人事局核发的《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为准)。
3、考试科目、内容:
(1)笔试(满分为100分):
①文秘人员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文基础知识与写作》,不指定复习用书。
②审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审计相关专业知识》,内容包括《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会计法》、《会计法实施细则》、《中级会计实务》(注: 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年4月出版.财政部指定用书)。
③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上杭县人事局网站公布;笔试合格线由上杭县人事局根据各岗位笔试情况研究确定。
(2)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二)考试程序:
1、笔试:
(1)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先进行笔试。
(2)具体笔试地点、科目、考室、考号及应试须知等事项,请查看考生《笔试准考证》。
2、确定面试人选:
(1)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方可确定为面试人选。
(2)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遴选人数3倍的人员参加面试;相关岗位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
(3)若相关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岗位遴选人数3倍的,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资格复审
(1)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另行通知)携带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有关材料原件到上杭县人事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已通过考试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单及是否已通过考试、具备取得相关证书的结论证明。
(2) 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审为准。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上杭县人事局核发《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经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报考者中,因故自行放弃面试、且在所报考岗位面试前3天下午17:00之前由本人书面向上杭县人事局提出放弃的,相应岗位的空缺面试人选进行递补,递补面试人选在面试前1天下午17:00之前,按上述要求到上杭县人事局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书》。
(5)对面试前未领取《面试通知书》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面试;自愿放弃和在面试前3天下午17:00之前未递交书面放弃材料、以及递补的面试人选在面试前1天下午17:00之前未进行资格复审或面试前1天当天进行资格复审不合格而无法进行递补工作,造成相应岗位的空缺面试人选,不予递补。
(6)在严格复审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相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遴选单位不得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岗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复审的严肃性。
4、面试:
(1)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应试须知等事项,请查看考生《面试通知书》。
(2)如果相关岗位面试参加人数(包括在面试时被取消考试资格后的人数)不超过该岗位遴选人数,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合格(达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5、考试有关事项
(1)如有报考人员不按考试规定的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遴选资格;如有报考人员在考试时违反笔试、面试考场规则等被认定为按零分处理或试卷作废处理等,不再作为面试或体检考核对象。
(2)考试总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遴选岗位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相关岗位确定的最后1名体检对象有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无法确定人选的,经县人事局同意后,对同分数者另行组织一场面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4)笔试、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的成绩、体检考核对象等将在上杭县人事局网站予以公布。
(三)体检:
1、体检由县人事局和县审计局统一组织,不按要求参加所确定遴选岗位体检的或自愿放弃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遴选资格。
2、 体检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3、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相关岗位在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该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6、已通过考试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体检对象暂缓进行体检;待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后,按上述要求进行体检;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交相关证书的,取消资格,按上述办法顺延递补体检对象并进行体检。
(四)考察: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由县人事局和县审计局共同负责进行考核;如相关岗位有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拟定录取人选:
县审计局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等,研究确定各岗位拟录取人选,书面报县人事局审核。
(六)公示:
1、经县人事局审核合格的拟录取人选,在上杭县人事局网站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其录取的,确定为录取人选,由县审计局将有关材料报县人事局审批。
(七)办理调配手续:
经县人事局审批同意后,录取人选原则上须在30天内按相关规定办理完调配手续,因个人原因未按期办理手续的,将取消录用资格,相关岗位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
五、相关待遇
遴选人员为上杭县乡镇审计中心正式在编人员,由县审计局按事业单位人员试行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并签订聘用合同书;聘用期间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我县财政核拨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遴选人选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由有关部门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规定期限内不得参加遴选或招聘、取消录取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档案;如情节严重的,交由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报考人员在办理调配手续之前发现并查实有影响录用相关问题的,取消该人员的录用资格,相关岗位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如报考人员在办理调配手续后发现并查实相关问题的,一律退回原所在单位,不再递补人员。
(三)报考者不得报考遴选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本次遴选的咨询电话为:0597-3998793(上杭县人事局调配股),监督电话为:0597- 3848536(上杭县纪委执法室)。
(五)有关本次遴选的考务信息将通过上杭县人事局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上杭县人事局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遴选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遴选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上杭县人事局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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