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三明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告
根据《三明市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明人发〔2013〕142号)和《三明市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通告》,现将2013年三明市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复核对象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入闱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等进行核对,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2013年三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核名单》。
二、资格复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7月22日至7月26日(正常上班时间);
地点: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人事(处)科或办公室,详见附件2《2013年三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核时间和地点》。
三、资格复核需携带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
1.身份证、准考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章的就业推荐表;
②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
③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
④以双学位、双专业第二学历(位)的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的电子注册书面信息。
3.报考有工作经验、经历要求或在职人员岗位的,须提供能体现岗位所要求工作经验、经历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等有效凭证。
4.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大专及以下学历者须持户口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大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会计从业资格、医师、护士职业资格证书等。
四、其他事项
1、取消面试岗位:三明市公路局01岗位,三明市殡仪馆01岗位,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三明艺术学校01岗位,三明人民广播电台02岗位,三明市广电互联网宣传中心01岗位等五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1:1,根据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的意见,经研究,取消面试。
2、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复核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资格复核结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于7月26日报我局流动调配科。
3、面试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面试时间、地点及其有关事项待确定后,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考生,我局将在三明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三明市人事考试网向社会统一公布。请各有关考生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并注意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保持联系。
三明市公务员局
201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