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转发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才数据统计工作
2013-03-07 18:51:58   来源:   评论:0 点击:

泉州市公务员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才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泉人综〔2013〕22号  各县(市、区)公务员局、泉州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台商投资区公务员局,市
泉州市公务员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才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泉人综〔2013〕22号
 
  各县(市、区)公务员局、泉州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台商投资区公务员局,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才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闽人工考函[2013]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鉴于人才数据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你们安排专人落实,并于3月14日前把相关信息(统计数据需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上报)报送市工考中心(联系人:骆晓斌;联系电话:0595-22112392)。
 
  泉州市公务员局
 
  2013年3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才数据统计工作的函
 
  闽人工考函〔2013〕2号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平潭综合试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各单位人事部门:
 
  为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福建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文件精神,了解掌握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才队伍的基本情况,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才管理,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省工考办拟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才数据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统计信息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才数据应涵盖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中央驻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勤人员及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从事技能工种岗位的合同制人员。
 
  2.上报时间及方式
 
  请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平潭综合试验区党群工作部及省直单位于2013年3月15日前完成本地区(系统)数据采集、统计、汇总工作,并报送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管理办公室。统计数据需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上报。
 
  3、组织领导
 
  信息统计包括数据采集、审核、上报等多个环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采集、统计、审核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各级人事部门及工考机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信息统计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到人,抓好工作落实,按时报送有关信息。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7857748、87851637。
 
  附:2013年工勤人员数据统计表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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