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集美区杏滨街道办招聘安全监管协管员用工简章
2013-03-06 17:09:03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集府[2011]3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安监工作需要,杏滨街道办拟公开招聘安全监管协管员男、女性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集府[2011]3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安监工作需要,杏滨街道办拟公开招聘安全监管协管员男、女性各1名,具体招聘简章如下:
  一、报名对象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能坚持正常工作。
  3、具有杏滨、杏林街道常住户口,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 30周岁以下者均可报名。
  (1)男性要求裸眼视力5.0(含)以上,男性如有消防兵工作经验(退役或者消防部队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学历可放宽至大专。持有消防监督执法证者、安全生产执法证或荣立三等功以上者(含三等功),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3分,以上加分不累计。
  (2)女性要求持有计算机等级二级以上资格证书,本科学历。
  二、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本人自愿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后择优录用。
  1、发布招聘信息。2013年3月5日—3月11日在集美区政府网站(http://www.jimei.gov.cn)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先从厦门市集美区政府网站(http://www.jimei.gov.cn)下载《集美区杏滨街道安全监管协管员用工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免冠2寸彩照4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审查结果通知本人。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按招聘简章要求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人数比例一般要求不低于3:1。不足3:1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报名结束后,统一于2013年3月12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3、报名时间:2013年3月5日至11日正常上班时间。
  4、报名地点:集美区杏滨街道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杏西路10号,明达玻璃厂旁)
  联系人:唐雪平 咨询电话(传真):6255991
  三、考试形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1)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等基本知识。考试范围为:《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笔试时间和地点在发准考证时一并公布;(2)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比例为1:1的,面试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人员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在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政策水平、理论素养、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举止仪表等。考生面试顺序临时抽签决定,面试评分实行每位考官独立评分。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计算其它有效分的平均值,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设定的笔试、面试成绩的比例计算出考生的总分。总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同时根据报名岗位招聘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设定项目,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总成绩(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
  招聘工作小组将视情况,对其进行必要的考核。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总成绩(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杏滨街道办公示7天。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办理有关审批和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集府[2011]39号有关规定执行(不低于综治协管员的水平)。聘用后由杏滨街道办安监站统一日常管理,并按相关管理规定给予考核。
  八、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的所有信息均在厦门市集美区政府网(http://www.jimei.gov.cn)予以发布,并在报名点张贴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
  本招聘简章不尽事宜由杏滨街道办负责解释。
  附件:《集美区杏滨街道办安全监管协管员用工报名表》
  杏滨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集美区杏滨街道办安全监管协管员用工报名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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