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长汀县关于聘用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和公开招考聘用部分医学类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医疗
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正常运行,稳定卫生技术队伍,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采取公开招考(大中专毕业生)和直接聘用(本科毕业生)的办法,择优聘用临床医务人员充实医疗卫生机构。为确保聘用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福建事业单位招聘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医学类本科毕业生:
(一)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经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办法报名结束后另行公告)、体检合格后聘用,进入医疗卫生单位工作。
(二)聘用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持有报到证的全日制医学类本科毕业生(限长汀范围内户籍)。
(三)聘用报名、面试考核时间: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3日至9月18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县卫生局人秘股(联系电话:6831670)
(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打印的电子毕业证书,并交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报名费100元)。
2、面试考核时间及地点:另定
(四)体格检查:根据面试结果聘用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符合执业条件人员方可聘用。
二、公开招考聘用部分医学类大、中专毕业生:
(一)聘用专业:
临床医学专业(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专科毕业生;护理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助产士专业大中专毕业生;麻醉专业大中专毕业生;预防医学专业(含社区医学)大中专毕业生;口腔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医技类(包括检验、影像、药剂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共67名。
(二)报名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2007~2012届、长汀籍持有报到证的全日制医学类大、中专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长汀籍医学类大、中专毕业生,现在长汀县内乡镇卫生院顶岗、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含)后出生)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2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三年内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三)报名、考试及体检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3日至9月18日(节假日除外)
名地点:县卫生局人秘股(联系电话:6831670)
(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任职资格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打印的电子毕业证书(大专以上学历)、报到证并交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报名 及考务费100元;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并填写考生申报信息卡1份,现在乡镇卫生院顶岗人员,同时交顶岗单位证明。)
2、考试时间:2012年10月13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另定
3、根据《福建省 公务员局 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12]58号)要求,从2012年起三年内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临床医学类、 医技类专业技术人员、如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且用人单位急需补充的,可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直接开考,同时报同级人事行政部门备 案,并由同级人事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
4、体检时间及地点:另定
(四)考试内容(试卷总分100分):
1、公共基础科: 大、中专毕业生不分专业一律考福建省医院管理协会出版的2006年版《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基础理论中的《人体解剖学》、《生理学》部分(其 中:解剖学30分,生理学15分),以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政策(指定参考教材:卫生局统一编印的相关材料,5分),共50分。
2、专业科(50分)
(1)临床医学专业(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考《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
△指定参考教材:福建省医院管理协会出版的2006年版《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基本技能及基本知识中的内科学部分。
(2)护理、助产专业考《医学临床“三基”训练护理分册》
△指定参考教材:福建省医院管理协会出版的2006年版《医学临床“三基”训练护理分册》中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部分。
(3)检验、影像、药剂专业考《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技分册》
△指定参考教材:
检验专业:福建省医院管理协会2006年(2006年10月)出版的《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技分册》中临床医学检验。
影像专业:福建省医院管理协会2006年(2006年10月)出版的《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技分册》中放射学及超声诊断学部分。
药剂专业:福建省医院管理协会2006年(2006年10月)出版的《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技分册》药剂学部分。
(4)麻醉专业考《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
△指定参考教材:福建省医院管理协会出版的2006年版《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基本技能和基本知识中麻醉科学部分。
(5)预防医学(含社区医学)专业考《流行病学》
△指定参考教材:全国中等卫生学校教材,刘天锡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1997年10月第3版第12次印刷。
(6)口腔专业考《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
△指定参考教材:福建省医院管理协会出版的2006年版《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基本知识中口腔科学部分。
3、特殊人员考试科目安排:
护理专业大专(高级护理)毕业生考试科目与中专护理专业毕业生相同。其他专业与此类同。
(五)聘用办法:
1、由县人事、编委办、卫生局派员组成考聘组,考试及聘用工作在县监察局监督下实行全程公开。
2、分专业按指标,根据考试成绩加奖励分总和,从高分到低分聘用;出现同分情况时,按专业科得分高者优先聘用;专业科也同分时,优先聘用乡镇卫生院顶岗人员;出现等额(或缺额)考试情况时,专业科成绩必须及格(30分为及格线)方可聘用。
3、聘用人员由卫 生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分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不含城关、大同)。分配办法: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设定的岗位数内自主选择工作单位(出现同分情 况时,按专业科得分高者优先选择;专业科也同分时,乡镇卫生院顶岗人员优先选择)。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4、参加考试入围者放弃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其放弃名额可以按总分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聘用(仅递补选择一次)。
5、2012年9 月30日前,在长汀县内乡镇卫生院连续顶岗至今(报名时)人员,顶岗每满一年加1分。顶岗期间由卫生局调配的人员在各个卫生院顶岗时间可累计计算奖励分; 非卫生局调配所致,顶岗时间中断,以最后一次顶岗单位及时间计算奖励分,奖励分最高不超过5分,符合加分对象及分值经县、乡两级公示无异议后以予加分。
6、聘用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符合执业条件人员方可聘用。
(六)待遇及优惠政策:
受聘人员按事业单位标准享受“四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按《龙岩市人事局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进行管理。
县委编办 长汀县人事局 长汀县卫生局
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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