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霞等2名同志为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
吴静等11名同志为泉州市儿童医院工作人员。
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算。公示期间,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泉州市公务员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595-22117653,0595-22112389.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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